一、主要职能
征集、收藏、保护、鉴定、登编、保管、修复和展示文物,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研究、传播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人类和人类环境见证物进行征集、收藏、保护、鉴定、登编、保管、修复和陈列展示;
(二)研究、传播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
(三)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对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管理文物管理中心等直属机构。
三、内设业务部门
1、文物业务部(文物管理中心)
负责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采集、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2、藏品管理部
主要对馆藏文物、标本、资料等藏品及库房进行科学管理,对藏品进行保护、研究和提供使用,包括登记、编目、建账、立档(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拨库等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承担文物、标本、资料等的日常征集工作。
3、陈列展示和宣传教育部
主要负责陈列展览的策划筹备、布展及维护,负责对外宣传、报导、推广、讲解、教育,建立同媒体、学校、旅游部门等单位的联通渠道,组织观众参观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电化教学,编写教育读物,培训义务讲解员和志愿者,组建发展博物馆之友组织,收集观众反馈信息,提高社会效益。
4、档案资料保管部:负责博物馆档案的整理、保管和文物资料、古籍资料的整理、保管及文物研究工作。
5、安全保卫部
负责藏品、展品和常规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内外开放空间的警戒、巡逻、电子监控等,本馆人员消防组织与培训、节假日安全检查、安防系统及设备的管理,干部夜间值班制度督促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