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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边界创建标准
发布时间 : 2013-09-20 00:00:00
来源 : 罗定市平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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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创建平安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领导小组、有工作方案、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等,以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为重点,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创建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体系,形成乡镇(街道)、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边界地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促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长期稳定。

二、措施具体、机制健全。制订有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纠纷应急处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联谊互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协调处理制度。

三、宣传深入、人人知法。行政区域界限管理法规宣传形式多样、方法灵活。边界地区居民普遍了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法规政策。

四、保障有力、管理有效。界线管理机构健全、经费落实、人员到位。签约委托管理制度落实,区划变更后的勘界制度落实,纠纷隐患及时消除。

五、界线明确、界桩完好、资料完善、档案齐全。行政区域界线明确、无争议。走向清楚,落实到位,界桩完好、界止点清楚。勘界、历次联检及其他界线管理档案资料完整。

六、边界和睦、边界平安。边界地区居民和睦相处,生产生活次序正常,减少边界纠纷的发生,杜绝群众性纠纷械斗,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杜绝恶性刑事案件,实现边界地区长期和平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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