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山成立创建平安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安排,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创建进度和成效。各级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平安矿山”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没有发生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居住区,没有出现违章占压天燃气、煤气、原油、成品油等危险物品配送管线。
三、全员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全面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四、矿山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治理投入得到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秩序全面规范。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推进。各类矿山安全标准化率逐年上升。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和防范,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七、安全生产科技研发、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技术推广与服务等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具有较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得到广泛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显著增加,矿山安全生产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八、应急预案层级完整、种类齐全、科学适用、相互衔接;应急管理定位清晰、职责明确、分级设置、制度健全;应急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救援队伍业务精通、装备精良、保障完备、作风过硬。应急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员工乃至公众的应急响应意识明显增强。
九、矿山内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