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是各机关、镇(街道)、团体、学校、工厂、企业、事业单位统一保存和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档案的内部机构。基本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具体包括:
1.对本单位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接收和保管本单位各部门交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必要的整理、鉴定、统计、编目和研究,积极开展利用工作,同时收藏和管理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内部书刊等资料,配合档案提供利用。
3.定期把具有长期、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向档案馆移交。
档案保管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必须借助一定物质条件的支撑方能进行。档案保管的物质条件是其所需一切物质装备的总称,主要有以下几种。
1.库房(存放档案的空间场所)。档案库房应符合档案保管的专业要求。①库房必须专用,不能与办公室合用,也不能同时存放其他物品;档案室要实行办公室、阅览室、库房三公开。②档案库房必须坚固,至少应是正规的建筑物,不能是临时建筑;③库房应远离火源、水源和污染源并符合防火、防水、防潮、防光等基本要求。全木质结构房屋不宜作档案库房使用。库房门窗应有较好的封闭性。④档案库房要达到三铁:铁门、铁窗、铁柜。⑤档案库房不能设在顶楼或一楼,更不能设在地下室。⑥档案库房内应安装厚窗帘防光。
2.装具(用以存放档案的柜、架、箱)。一般而言,封闭式的柜、箱比敞开式的架子更有利于对档案的保护。柜、架、箱的制成材料最好为金属物。档案室要有足够数量的档案箱柜。
3.设备。档案保管的设备一般是指那些具有“固定资产”性质的机械、器具、仪器、仪表等技术设备,而不包括库房、装具、卷皮、卷盒、药品等在内。用于档案保管的技术设备种类很多,如去湿、空调、通风设备,温湿度测量及控制设备,防盗、防火报警器、灭火器、装订机、复印机、计算机、消毒灭菌设备以及档案进出库的运送工具等等。
至2010年12月,罗定市直及上级驻罗定副科级以上应立档单位共127个,设有专用库房的102个单位,其中:库房、办公、阅览三分开的27个,办公、阅览二合一的75个,库房、办公、阅览三合一的25个;配备铁皮档案箱1944套(9720只),金属材质资料目录柜的93个(278只),空调机95台,灭火器的145个,温湿度计87个,专用计算机119台,照相机85台,扫描仪47台。
市政协
1980年11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罗定县委员会成立,1993年4月改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罗定市委员会。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形成。1990年建立综合档案室,1994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上岗资格合格证。
市政协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8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机关档案综合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划分〉的规定》、《文书、声像档案材料的归档制度》、《档案分类方案》、《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配置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录像机、空调机、灭火器等设施,铁皮档案柜31只;室藏文书档案220卷、2008件,声像档案305件(张)。编写有《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历届政协会议简况》、《罗定政协》、《可爱的罗定》、《历史文化名城罗定》、《一代名将蔡廷锴》、《罗定文史》、《罗定人物纪略》、《罗定市政协志》等资料。1981—1996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共计104卷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纪委(含监察局)
1951年初成立中共罗定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3月改称中共罗定县监察委员会;1959年2月改称中共罗定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监委停止工作,1979年6月恢复中共罗定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7月改称中共罗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4月改称中共罗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档案形成时间为1985年,1984年前有关纪检工作的档案已列入县委办公室全宗。自建立档案工作以来,由一名常委分管档案工作,并建立由各室主任组成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档案工作做到横向有人抓、纵向责任明。1992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制度健全,档案人员专职专责。
市纪委档案主要是文书档案和案件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专用库房面积48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配有计算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空调机和文件柜等设施。室藏文书档案187卷,其中永久126卷,长期(30年)61卷。1992年前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委办公室
1949年12月成立中共罗定县委秘书室,1955年6月改称中共罗定县委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全县工作由罗定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1968年3月成立“罗定县革命委员会”,由其下设的办事组行使县委办公室的职能;1973年3月恢复中共罗定县委办公室。1993年4月改称中共罗定市委办公室。档案工作自成立之日起形成。1958年罗定档案馆成立前,单独设立有档案室,之后,不再设档案室,档案资料由罗定档案馆整理、保管。
市委组织部
1949年12月成立中共罗定县委组织部。1993年4月改称中共罗定市委组织部。档案形成时间为1985年,1984年前有关组织工作的档案已列入县委办公室全宗。1992年11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符合档案管理上岗要求。
市委组织部的文书、会计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设立专门档案室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室库房面积90平方米,做到“三室”分开,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等制度,配置有铁皮档案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灭火器等设备。至2010年12月,室藏文书档案561 件(其中永久272件、30年67件、10年222件),会计档案38卷,干部人事档案8538卷。1996年前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直工委
1959年2月成立中共罗定县直属机关委员会。1961年4月改称中共罗定县委直属机关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工作,1973年4月恢复县委直属机关党委。1989年5月改称中共罗定县委直属机关委员会。1993年4月改为中共罗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工委)。档案形成时间为1976年,1975年前有关直属机关党委工作的档案已列入县委办公室全宗。2007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10多年,参加过云浮和罗定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直工委成立有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档案室和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档案工作;综合档案室配有专责档案员,各股(室)指派有兼职档案员,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化。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档案室符合“八防”要求,有铁皮档案柜3套,资料柜1个,配置有空调机、打印机、计算机和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等规章制度。至2010年12月,室藏文书档案29卷、1383件,会计档案49卷,实物档案4件,声像档案2卷(册)。编制有各类档案目录,室存档案目录均已录入电脑,实行电子计算机管理;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编》、《专题文件汇编》等资料。1973—2000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含原县直机关党委的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委统战部
市委统战部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6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和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配备有铁皮档案箱 5套。室藏档案348卷。其中:文书档案200卷,会计档案148卷,实物档案36件,照片58张。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
市委老干部局
1981年7月罗定县委组织部成立老干部管理小组,1983年12月成立中共罗定县委老干部局。1993年4月改称中共罗定市委老干部局。档案工作自成立之日起开始形成,2007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证。
市委老干部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由档案室统一管理。档案室库房符合“八防”要求,有铁皮档案箱柜 5套,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至2010年12月,室藏文书档案220卷,会计档案36卷。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
市委党校
市委党校的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7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空调机各一台,温湿计、目录档案柜各一个、铁档案柜5套。2010年5月起安装使用“宝迪”档案管理软件。室蔵档案505卷。其中:文书档案208卷,会计档案214卷,教学档案25卷,基建档案16卷,实物档案22件,照片25张。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学员管理、学籍册管理、“学历问题”专题汇编、学校领导人名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资料。1959—1995年的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委党史研究室
1981年3月罗定县委成立党史研究领导小组,1982年8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与党史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1990年改称中共罗定县委党史研究室。1993年4月改称中共罗定市委党史研究室。档案工作自1981年开始形成,2007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证。
市委党史研究室的文书档案和实物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档案室库房符合“八防”要求,有铁皮档案箱柜 6只,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至2010年12月,室藏文书档案74卷,照片档案134张。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基建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存放铁皮档案柜12套。室藏档案402卷,其中:文书档案83卷,会计档案273卷,基建档案46卷。1998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本数据汇编、基本建设汇编、局领导人名录、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专题汇编等资料。
市总工会
1950年12月成立罗定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1954年9 月改称罗定县工会联合委员会。1959年1月改称罗定县总工会。1968年3月成立罗定县工代会。1973年8月复称罗定县总工会。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总工会。档案形成时间为1951年。档案工作人员稳定,文化素质高,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1994年11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市总工会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等均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33套。室藏文书档案 202 卷、46件,会计档案379 卷,实物档案 40 件、照片 225张。编有《干部职务任免》、《劳动竞赛》、《先进劳模工作》、《历年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厂务公开》等多种专题目录和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1954—1995年的永久、长期文书、会计档案共 239卷已移交市档案馆。1999年起的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
团市委
1926年4月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定县特别支部。1949年12月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罗定县工作委员会。1957年5月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定县委员会。1958年11月改称共青团罗南县委员会。1959年1月改称共青团罗定县委员会。1967年初开始,共青团罗定县委中止活动。1968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在县革委政工组内设群众工作组,分管共青团工作。
团市委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面积约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15套。室藏档案412卷、6697件。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月事记、光荣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专题汇编等资料。1980年前的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1980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妇联
1950年4月成立罗定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委会。1953年9月成立罗定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8年1月改称为罗定县妇女联合会,同年11月罗定与郁南合并称为罗南县妇女联合会。1961年4月恢复罗定县妇女联合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妇联工作瘫痪。1968年3 月罗定县妇女工作纳入罗定县革委政工组的群工办领导,1973年3月成立罗定县革委会妇女工作组。同年6月5—10日召开罗定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第四届妇女联合会,此后,县妇联活动恢复正常。1993年4月改称为罗定市妇女联合会(简称市妇联)。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
市妇联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库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存放五层铁皮档案箱3套。室藏文书档案412卷。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光荣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专题汇编等资料。2001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1995年前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2010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工商联
罗定县工商业联合会的前身是罗定商会。解放前称谓“罗定商会”,解放后至1951年6月25日改组称谓“罗定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3年7月27日,罗定县召开第一届工商业代表大会,宣布成立罗定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县工商联”)。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工商业联合会。档案工作于1954年起形成。“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止,1984年6月恢复。至2010年12月,室藏文书档案50卷、128件,会计档案66卷,实物档案25件,照片30张。
市人大
1980年11月设立罗定县人大常委会,1981年2月“罗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罗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的印章同时启用,档案工作开始形成。1985年5月肇庆市召开档案工作会议,开始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档案。1994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证。
市人大的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面积16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28个。室藏文书档案166卷、218件,照片308张,录像带5盒。编写有组织沿革、大事记、《罗定市人大志》(1949—2007)等资料。1996年起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1995年前的永久、长期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政府办公室
1949年10月成立罗定县人民政府秘书室。1955年8月,改称罗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全县工作由罗定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统管。1980年12月恢复罗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工作自成立之日起形成。1958年罗定档案馆成立前,单独设立有档案室,之后,不再设档案室,档案资料由罗定档案馆整理、保管。
市发展和改革局
1954年11月成立罗定县计划统计科,1957年1月改为县计划委员会(简称),文化大革命初期县计委撤销,1972年11月恢复,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计划委员会,2002年组建发展计划局,2004年改称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市发改局)。档案工作开始形成,文书档案工作1969年才开始形成,1986年建立综合档案室。1995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发改局的文书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6平方米,按照“八防”要求安装防盗铁门、防盗网和专门的档案库房设备供电线路,配备有温湿度测量器、空调机、计算机、一体机、珠海泰坦公司研制的DARMS文件档案资料综合管理系统等设备设施。制订有《机关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资料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4 套。室藏文书档案187卷、2331件,会计档案240卷。编有《全宗指南》、《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编》以及《发文汇编》等资料。1969—1995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共287卷已移交市档案馆。2001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6年起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的文书档案、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配备有铁皮档案柜15 套。室藏档案1970卷。其中:文书档案346卷;婚姻档案2442卷,收养档案182卷。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2003年起民政局的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
市科技局
1959年3月成立罗定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70年改称罗定县科学技术领导小组,1973年3月改称罗定县科技局,1980年6月复称罗定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97年更名为罗定市科学技术局(简称市科技局)。2002年增挂地震局、知识产权局牌子。档案形成时间为1970年,之前有关科技工作的档案已列入县政府办公室18号全宗。科技局与下属事业单位科技协会两个牌子、一套人员。1999年,科技局建立档案室,2008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一直以来,科技局的档案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各级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科技局(含市科协)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配备有存放铁皮档案柜15 套。室藏文书档案34卷、41件;会计档案12卷。1996年前的文书档案(永久)已移交市档案馆。1996年起的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2年起档案整理采用按件归档的方法。
市物价局
1980年4 月成立罗定县物价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物价局。1986年建立综合档案室,2000年11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曾荣获罗定市先进综合档案室、“九五”期间综合档案室先进单位称号。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20多年,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设专职档案员1名、兼职档案员5名,档案管理实现统一领导、统一制度、集中保管、分散整理。
市物价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实物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5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机关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资料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5 套。室藏文书档案451卷,其中永久、长期共333卷,短期48卷;会计档案70卷;以件立档693件,其中永久365件、30年171件,10年157件,实物档案90件、照片90张。编写有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物价志、物价基础数据汇编、文件专题汇编等资料。1980—1996年的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2001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8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的方法。
市审计局
市审计局的文书档案、审计档案、会计档案和照片档案等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7.6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五层铁皮档案柜9套。室藏档案913卷、169件。其中:文书档案259卷、169件,审计档案519卷,会计档案53卷,其他档案81卷(1998年审计师事务所撤销后上交的档案),照片档案1卷。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专题汇编、审计系统各类基础数据汇编、审计系统各类基本建设汇编、沿革、领导人名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专题汇编等资料。1984—1995年的文书、审计档案297卷已移交市档案馆。1999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统计局
1962年11月,从罗定县计划委员会分出成立罗定县统计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工作。1981年恢复罗定县统计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统计局。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1992年11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市统计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各专业档案由局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成立有专门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人秘股股长任副组长,各专业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局的档案工作。每年年初在《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方案》指定一名档案员负责档案室日常工作。同时明确每个统计专业的同志必须抓好本专业的档案,年末由局档案领导小组对各专业的档案进行检查评分。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5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有铁皮档案柜15 套。室藏文书档案348卷、262件,会计档案20卷,统计专业档案399卷。1981—1995年永久、长期文书、会计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2009年,安装使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后,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每年均编辑出版《罗定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每月编印《罗定统计》、《罗定工业快讯》等资料提供市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
市信访局
2002年5月原市信访办公室升格为罗定市信访局。档案工作自成立信访局起开始形成,2010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人员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档案室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等制度。配备计算机、复印机、空调机、档案专用管理软件和铁皮档案箱2套。2003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6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至2010年12月,室藏档案223卷1247件,其中:文书档案21卷1247件,会计档案50卷,照片档案 2卷(册),信访档案145卷,实物档案5件,图书资料130册。其中:永久38卷、177件,长期28卷、390件,短期167卷、680件。编制有各类档案目录、《组织沿革》、《大事记》、《利用事例》等资料。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市人口计生局的档案形成时间为1968年。1995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至2010年12月,档案室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25 个。室藏文书档案769卷,会计档案267卷。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文件汇编等资料。1968—1995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共计222卷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法制局
1990年5月成立罗定县法制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法制局。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档案工作人员参加过省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2007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市法制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6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2 套。室藏文书档案93卷、178件;会计档案6卷,实物档案36件,照片8张。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
市国土资源局
1986年1月,成立罗定县国土局,档案工作自成立之日起进行。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国土局。2002年,原国土局和原矿产局合并组建为罗定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有《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和档案移交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档案安全保卫、保密制度》、《档案登记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的职责》和《归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2000年,被评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4年,获云浮市档案工作通报表扬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形成的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6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办公室、工作室、阅览室、库房“四分开”。配有 3 名专职档案员,各股(室)和基层国土所均配有 1 名兼职档案员,全系统共有专兼职档案人员30名。 配有电脑、复印机、去湿机、空调机、底图柜、目录柜、打孔机、温湿度测试仪等设备,有铁皮箱柜110 套。室藏各类档案51432卷,图纸及底图671张。其中,文书档案475卷,会计档案682卷,国土、测绘、地名专业档案50122卷,声像档案103卷,实物档案50卷。编写有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资料,室藏档案目录已实行计算机管理。1986—2002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卷共计280卷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外事侨务局
2002年3月原罗定市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合并,组建罗定市外事侨务局。档案工作自组建之日起形成。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外事侨务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实行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5平方米,制订有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6套。室藏文书档案1921卷、562件,会计档案91卷,照片15张。
市旅游局
1993年3月成立罗定市旅游局。当时局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旅游局和旅游公司(后更名为飞翔旅行社)]”建制。2005年初,飞翔旅行社改制,旅游局是“一套班子,一个牌子”建制。
成立之初,由于忙于旅游经营,没有安排专门人手来管理档案工作,很多文件资料没有保存下来,直至飞翔旅行社改制,才专门安排人员管理档案工作,档案形成时间为2004年。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有铁皮档案箱1套,资料柜2个,空调机、打印机、电子计算机各1台和档案专用管理软件1套。室藏文书档案30卷(盒),会计档案14卷,照片档案5卷(册),实物档案13件。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2004—2006年,采用立卷方法归档,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7年起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体育局
1984年9月成立罗定县体育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体育局。档案工作自开始形成,1994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体育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2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箱13 套。室藏文书档案282卷、813件,会计档案536卷。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据汇编等资料。1972—1995年的文书104卷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2007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志办
1985年5月,设立罗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1993年4月,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2月,更名为罗定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简称市志办)。曾获得肇庆市、云浮市、罗定市(县)档案局颁发的档案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从成立到2010年,市志办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相对比较稳定。
市志办的文书档案、专业档案(地情档案)、实物档案和会计档案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2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编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配置有计算机、打印机、装订机、录音笔、照相机、扫描仪、移动硬盘和光碟等设备和铁皮档案柜20只。室藏文书档案91卷、238件,会计档案310卷;地情专业档案297卷;实物档案3件。1999年前,市志办的档案目录实行人工手写,有关表格均是手工绘制。此后,采用电脑打印。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烟草专卖局
1991年2月成立罗定县烟草专卖局,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1992年8月,成立广东省烟草公司罗定县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体制,档案工作融为一体。1993年3月设立综合档案室。2001年1月被评为档案综合管理省级优秀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55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保管期限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工作保密制度》、《文书档案材料归档和不归档范围》等制度。有五层铁皮档案柜40套。室藏各类档案2671卷,其中文书档案1359卷,照片档案329张,录音录像档案68盒、光盘档案11张,设备档案21卷,会计档案598卷,实物档案66件,其他档案219卷。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编等编研材料。1991—1995年的38卷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2008年安装使用专门的档案管理系统。文书档案全部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
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3年8月设立罗定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简称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工作开始形成。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10多年,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6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6套。室藏文书档案26卷、106 件,会计档案 16卷,实物档案 13件。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委政法委
市政法委的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8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2010年12月,室藏文书档案181卷、791件,会计档案15卷,照片档案2卷(册),实物档案33件。其中永久93卷、399件,长期(30年)103卷、392件,短期37卷。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政法委文件材料归档分类与划分保管期限参考标准、发文汇编等。1980—1996年的1437卷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给市档案馆。所有档案的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6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档案工作从成立开始形成。1949年11月9日,县公安局收缴国民党的“罗定县警察局”的装备和档案。同日组建公安局档案室,并有专人负责整理旧政权档案。1986年上半年将整理好的民事、刑事的22箱档案移交罗定县人民法院存放。在1968年罗定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再次清理存放的敌伪档案时,全部移送县人民政府保管。
档案人员队伍稳定,参加过省、市、县档案工作培训,有档案工作上岗资格证。1980年,被评为肇庆地区档案恢复、整顿工作先进单位;1982年、1985年被评为广东省公安机关恢复、整顿档案工作先进单位;1983年,被评为罗定县文书档案工作先进单位;1990年5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从事30多年的档案员,1983年1月被评为广东省公安系统文书档案先进工作者(并获三等功),1986年1月被评为广东省公安系统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44平方米,办公室69.12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配置有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有书柜5个,木箱79个。室藏文书档案2377卷、97457件,业务档案6427卷,统计档案61卷,会计档案146卷,基建档案29卷,特种行业档案145卷4496件,出入境单程档案146卷,出国考察档案21卷,备查长期1728卷。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公安志等资料。1977—2010年的档案目录均采用电脑打印。
罗定公安局下属22个派出所在2000年和2001年全部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市人民检察院
1955年1月,成立罗定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自1978年开始形成。1992年11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2年11月晋升为省特级单位。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安装有10列密集柜,室藏各种门类档案8442卷 ,其中文书档案3800 卷,诉讼档案4542卷,会计档案357卷,基建档案14卷,检察技术档案14卷,录音录像96盒、光盘30张、照片130张,图书资料28册及实物档案、荣誉档案一批。编有档案目录19本,已全部录入电子计算机,实行计算机检索。编写有《组织沿革》、《大事记》、《工作总结汇编》、《发文汇编》、《基础数字汇编》、《全宗指南》等资料,建立有档案统计台帐和全宗卷。1985—2010年,共接待利用者232人次,利用 281卷。
市人民法院
1968年至1972年9月,因“文化大革命”县法院工作停止,基本没有形成档案。
1972年10月县法院恢复后,档案工作逐步恢复。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法院组织力量清查档案;为复查平反冤、假、错案,打击惩处各种犯罪活动提供档案;配备专职档案员,逐步建立规章制度,安排档案库房,添置箱柜、消防器材等设备。
20世纪90年代初期,经造册向上级档案局、法院申请鉴定和批准销毁1951—1981年的文书短期档案和会计档案。民国时期的诉讼档案虽然已到销毁期限,但由于这部份档案比较特殊,县法院领导研究决定不销毁。
市司法局
1980年11月前,司法行政工作由罗定县人民法院负责管理。1980年12月,成立罗定县司法局,档案自成立之日形成。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司法局。2007年1月成立综合档案室,同年12月30日被评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近10年,被市档案局及司法局评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具有本科学历,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司法局的文书档案、基建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声像档案等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及阅览室面积7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利用、借阅、鉴定和销毁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17 套。室藏档案6909卷3479件,其中文书档案3436件,基建档案27卷,专门档案6438卷,会计档案308卷,实物档案43件,声像档案136卷,图书资料106册。编写有《组织沿革》、《大事记》、《档案利用事例》、《全宗指南》、《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编》、《专题文件汇编》等资料。1982—1997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共计96卷已移交市档案馆。1997年起各门类档案目录均能利用专门档案管理软件进行电脑检索。司法局下属21个司法所已有20个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全市司法所室藏档案3649卷,其中:文书档案652卷,业务档案2795卷,声像档案67卷,实物档案135件,图书资料1006册。
市农业局
1957年10月成立罗定县农业局。1961年7月县畜牧局并入农业局,1968年9月撤销农业局成立罗定县农林水革命小组,1972年撤销农林水革命小组恢复农业局, 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农业局,2002年5月原市政府农业办公室与农业局合并成立新农业局。档案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发展。1994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约40平方米,符合“八防”的要求。有铁皮档案柜30套,室藏各类档案243卷、1582件,其中:文书档案153卷(永久51卷,长期88卷,短期14卷)、1276件(永久247件,长期477件,短期552件),会计档案90卷,专门档案306件(永久221件,长期的49件,短期36件),2002年以前永久、长期的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2006年前采用立卷形式进行归档,2007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同时采用宝迪档案专用软件管理档案。
市林业局
1954年12月成立罗定县林业科。1957年1月撤销林业科,成立县林业局。1958年10月县林业局、农业局合并为罗定县农林局。1959年1月从农林局分出成立林业局。1961年初增设县森林工业局,由县林业局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工作。1972年11月恢复罗定县林业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林业局。档案形成时间为1957年。1956年前有关林业工作的档案已列入罗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直以来有专门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现在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专业对口,从事档案工作10多年,曾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2次,具有档案上岗资格证。
市林业局的文书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5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等规章制度。配备有计算机、照相机、打印机、灭火筒、电风扇和干湿温度计等,有铁皮档案柜27只。室藏文书档案535卷、756件,实物档案48件、照片680张、声像21盒。1957—1995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共274卷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水务局
1958年8月成立罗定县水利局。其前身是从1950年6月成立的建设科(后改称农建科、农林科)分出成立的水利科,1960年4月改称水利电力局。1997年5月改称水利局,2002年6月改称水务局。档案形成时间为1973年。1991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队伍稳定,参加过云浮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水务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基建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配置有专用电脑、打印机和铁皮档案箱134套。室藏档案925卷、1035件,其中永久451卷、608件, 30年474卷、166件,10年55卷、261件,照片313张。2005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1973—1995年的516卷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编制有档案柜指引一览表、库房档案存放平面图、档案全引目录、专题目录、资料目录和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发文汇编等资料。
市畜牧兽医渔业局
1959年罗定县革委成立畜牧水产科。1960年4月成立罗定畜牧水产局,1961年并入县农业局组成农畜局,1981年5月重新成立畜牧水产局。2008年3月更名为畜牧兽医渔业局。档案工作自1981年起形成。2006年11月被评为省一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畜牧兽医渔业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20套。室藏档案438卷、904件。其中:文书档案256卷、586件,会计档案171卷,实物档案27件、照片273张。1995年前的文书、会计档案永久、长期共692卷已移交市档案馆。2006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专题汇编、畜牧水产系统各类养殖数据汇编、局领导人名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专题汇编等资料。
市扶贫办
1989年12月成立罗定县山区工作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机构,与罗定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购置有铁皮档案柜2套、计算机、空调机各一台以及办公设备一批。室藏文书档案1315件,其中永久385件,长期413件,短期517件。1981-1995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共计52卷已移交市档案馆。1996年后的文书档案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6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气象局
1957年7月成立罗定县气象站。1980年4月成立罗定县气象局,与气象站合署办公。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气象局。档案形成时间为1964年。1963年前有关气象工作的档案列入罗定县政府办公室。2003年6月被评为科技事业档案管理省级先进单位。曾获得罗定市先进综合档案室、“十五”期间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现有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4名,均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气象局的业务技术档案分为气象事业管理、气象观测记录、气象业务技术、气象科研、气象基本建设、气象仪器设备、气象标准计量七大类。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存放铁皮档案柜45个。室藏档案1847卷,其中:文书档案392卷,会计档案733卷,实物档案68件,气象业务技术类726件,气象基建、迁站记录档案21卷;根据《关于下发广东省气象记录档案保管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已向省气象档案馆移交气象记录档案是共347卷(盒)3322册93344页。1999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2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供电局
1987年10 月成立罗定县供电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供电局。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形成。2000年建立综合档案室。2002年被评为企业档案工作综合管理国家二级单位,2004年5月获得云浮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10多年,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供电局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人事档案由人事部保管。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5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归档、保管、保密、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28 套。室藏各类档案2023卷、6897件。其中:文书档案475卷、5497件,科技档案1548卷,实物档案410件,声像档案900张(盒),合同档案90件。1997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5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变电站概况、工会简介、基础数字汇编、电价专题、职代会汇编、干部职务任免专题等资料。该局设职能部门12个,下辖供电所21个、变电站12个,坚持每年办一次档案工作培训班。
龙埇林场
1958年8月建立“罗定县国营龙埇林场”。1964年转为省属地管国营林场,改称为“广东省国营龙埇林场”。1969年7月,国营林场下放给当地领导。1973年2月,又转为省属地管体制,改称为“国营广东省龙埇林场”。1984年7月,林场下放由肇庆地区直接管理,改称为“国营龙埇林场”,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5年划归云浮市管理,2004年8月改称为“云浮市国有龙埇林场”。
1984年前,龙埇林场没有实行独立的档案管理工作,形成的档案由罗定县林业局负责管理。1985年后,形成的档案实行独立归档、独立管理。1996年11月,设立综合档案室。2008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龙埇林场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6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配置有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等设备,有存放铁皮档案柜7套。室藏文书档案290卷、16件;会计档案51卷,基建档案0卷,实物档案52件,照片3卷(册)。1990年前的文书档案(永久)已移交市档案馆。1999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按件归档的方法。编制有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汇编、专题目录索引、全引目录等编研资料2册。
市公路局
1951年5月西江公路管理处设罗定公路管理站,管养广海北线罗定路段。1952年10月成立华南公路指挥部第五工程局罗定筑路民工总指挥部。1954年7月成立罗定养路段,管养广海北线云浮腰古至信宜贵子路段。1956年罗定养路段改名为罗定养路工区。1958年11月罗定县与郁南合并成立罗南县,两县的公路工区合并;1961年4月恢复罗定县和郁南县建制,各自恢复养路工区。1966年10月成立罗定县养路工区革命委员会。1968月更名为罗定公路工区。同年5月与罗定地方公路站合并,归属罗定县工交政治部领导。9月县工交战线分出工业和交通两条线,罗定公路工区划归交通线管理并按军队编制改称为“罗定县交通战线革命委员会公路工程连”。
1993年8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4年,晋升为省特级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10多年,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助理馆员(档案)职称。
市公路局的档案始建于1972年,当时只有文书档案。1990年5月后逐步建立基建、会计、工程、声像和实物档案。其中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路政档案由路政档案室保管。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库房面积4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等制度。编有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专题文件汇编等资料。有密集架14列。室藏文书档案 89卷、6281件,会计档案1206卷,基建档案18卷,工程建设档案239卷,实物档案133件,照片687张。1950—1995年的115卷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2001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路政档案室库房面积约30平方米,室藏档案144卷。
市外经贸局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83.5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的保管制度、档案的利用制度、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制度、档案的保密制度、档案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购置有铁皮档案箱10套,资料柜1个,空调机、打印机、计算机和档案管理专用软件各1台。室藏档案443卷(盒),其中:文书档案183卷(盒),基建档案11卷,会计档案261卷,照片档案2卷(册),实物档案48件。属永久保存的91卷(盒),长期保存的127卷(盒),短期保存的226卷(盒)。编制各类档案目录和《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室藏档案目录均已录入电脑,实行电子计算机管理。
市经贸局
经济贸易局(简称经贸局)成立于2002年3月25日,由工业局、贸易局合并而成。工业局由1950年2月成立的县工商科及以后的县委工业部、县委交通部、县委工业交通部、县委工业交通办公室、县委工交政治部、县经济委员会、县机械工业局、县工业局、县工业战线革委会、县革委工交办、县经济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演变而成。1956年档案工作开始形成,1996年3月成立综合档案室,1996年12月20日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近20年,具有大专学历,参加过省、市、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经贸局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特种载体档案、经贸系统党委的文书档案以及原属下企业转制、破产时移交来的文书、科技、会计、职工个人档案均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面积84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鉴定销毁、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22套。室藏档案5686卷(册)、1105件。其中文书档案1180卷(党委办241卷 )、1105件(党委办98件)、科技档案303卷(企业300卷)、照片89张、录音带47盒、录像带19盒、资料图书487册(本)、会计档案3561册(本)[其中18家破产、转制企业1993—1994年待销毁的会计档案2585册(本)]。1963—1995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卷528卷及党委办1989—1995年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卷 69卷已移交市档案馆。市贸易局2001年度前的所有档案在合并前已全部移交市档案馆。原属下24家破产、转制企业的文书档案777卷(永久417卷、长期263卷、短期97卷)、会计档案7892册(本)、职工个人档案4579袋,合计共13248卷 (册),在2008年10月前已移交市档案馆。2008年8月,对19家转制、破产企业的过期会计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共销毁会计档案12871册(本)。2009年起档案立卷采用单份件归档的方法,并全部输入电脑。
档案室编有各类档案检索工具、箱柜指引卡,编写有组织沿革、大事记、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资料、加快民营企业改革文件汇编、企业停办、解散、转制、破产文件汇编、企业简介、企业职工待业下岗再就业文件汇编、干部任职、内部管理、1993年起每年发文汇编等资料,还编制有机构设置、经济体制改革、干部职工处分、干部任免、干部离退休等专题目录。
市财政局
1949年11月成立罗定财经科,1950年3月从财经科分出成立财政科,1958年7月与税务局合并改称财政局。1972年设立财税局,财政、税务、工商合署办公,1979年5月财政局、税务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4年6月,财政局、税务局分设。之前的文书档案大部分由税务局保存,之后,财政局建立综合档案室,保存1984年后形成的各门类档案。2006年被评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省档案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证。
市财政局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面积5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25平方米,库房、阅览室、办公室三分开,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提供利用制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制度,配备有五层铁皮档案箱20套、资料目录柜2只和灭火器、温湿度测量器、空调机、计算机、照相机、档案管理软件等设备。编有检索目录、档案存放示意图、框架指引卡和《全宗指南》、《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编》、《文件专题汇编》等资料。室藏档案1853卷、6250件。其中:文书档案451卷、6050份,基建档案84卷,会计档案1300卷,声像档案19册、实物档案200件。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63年10月成立罗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档案工作自设立起开始,文书档案工作从1973年开始。1980年前的档案资料较少。1981年后档案资料较为齐全完整。2004年初建立综合档案室,同年12月晋升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配备专职档案员2人,兼职档案员11名。专职档案管理员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工商局的文书档案(党政工团档案)、基建档案、设备仪器档案、会计档案、已故人员档案、声像档案、业务档案、实物档案均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面积324平方米,库房、阅览室、办公室三分开,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文书、基建、设备仪器、会计、已故人员、声像、工商业务、实物等档案的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提供利用制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档案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等制度。配备有温湿度测量器、空调、计算机、“珠海泰坦公司研制的DARMS文件档案资料综合管理系统”等设备,存放档案装具为密集架。室藏档案61905卷、6528件。其中:文书档案550卷、6370件,基建档案40卷,会计档案1438卷,已故人员档案41卷,声像档案289张,工商业务档案59835卷,实物档案170件,图书资料186册。1973—1980年的16卷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编有检索目录、档案存放示意图、框架指引卡和《全宗指南》、《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编》、《档案工作统计台帐》、《发文汇编》、《干部任免专题汇编》、《登记注册专题汇编》、《企业监督管理专题汇编》、《市场管理专题汇编》、《收费管理专题汇编》、《“9•16”抗洪救灾专题汇编》等资料。
市国税局
1979年6月罗定县财税局同时挂罗定县税务局牌子。1985年,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分开设立。1993年4月,罗定县税务局改称罗定市税务局。1994年10月市税务局分设为市国家税务局和市地方税务局。市国税局档案工作自此形成。1995年12月被评为省一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0年12月晋升为省特级单位。有专职档案员一名,从事档案工作10多年,多次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国税局的文书档案、音像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和实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4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存放铁皮档案柜106只。2010年12月,室藏档案827卷、4169件。其中:文书档案529卷、4169件,会计档案166卷,实物档案42件,照片218张,录音录像光盘3份,设备档案1卷,基建档案131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档案目录实行计算机检索,2004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发文专题汇编、税收收入数据汇编等资料。
市地税局
1995年1月成立罗定市地方税务局,同年建立综合档案室。2003年10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5年10月晋升为省特级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历任档案员均是大专以上学历,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库房面积4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三分开,另外还设有荣誉陈列室。配备立式空调5台、计算机3台以及档案专用软件、扫描仪器、检索工具柜等,档案库房有存放铁皮档案柜21套。室藏文书档案355卷、4630件,会计档案613卷,稽查档案253卷,基建档案122卷,声象档案16册,照片档案5本。编制有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汇编、专题目录索引、全引目录等资料71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1年成立罗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2007年10月被评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该局的文书、基建、照片、专门、实物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4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三分开,配有专用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各一台,铁皮档案柜8套。2003年前的文书档案按传统的立卷方法进行归档,共55卷。其中永久8卷,长期(30年)32卷,短期(10年)15卷。2003年后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共2257件,其中永久353件,长期670件,短期1234件。稽查执法案卷579件,照片310张;实物档案21件。文书档案、基建档案、专门档案、实物档案、图书档案的卷内目录已全部输入档案软件,实现计算机管理、检索。编有档案柜指引一览表、库房档案存放平面图、档案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发文汇编等资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981年7月成立罗定县标准计量管理所,1986年5月成立罗定县标准计量管理局,1990年9月改称为技术监督局,1999年10月改称为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垂直管理,档案自此形成。2008年建立综合档案室,同年被评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队伍稳定,现档案员从事档案工作2年多,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
该局档案资料集中综合档案室保管。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5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五层铁皮档案柜15 套。室藏档案1155卷、 1595件。其中:文书档案698卷、1595件,会计档案457卷,实物档案32件、照片78张。2004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并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专题汇编、工作总结、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编等资料。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3年7月从罗定市经贸局分出成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监局)。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省、罗定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市安监局的档案由档案员集中统一管理。购置有3套铁皮档案柜。至2010年12月,室藏文书档案56卷。档案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
市集体企业联社
罗定市集体企业联社是由1956年成立的罗定县手工业联社演变而来。1992年1月“罗定手工业联社”改名为“罗定集体企业联社”。档案工作从1969年开始形成,1990年5月成立综合档案室,1994年10月27日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20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参加过北京、省、市档案局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证。
该社的文书档案、基建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以及原属下部分企业转制、破产时移交来的文书、会计、除名职工个人档案均由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面积4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鉴定销毁、岗位职责等制度。配备有电风扇、灭火器、温度计和五层铁皮档案箱5套(25只)、资料柜10只。室藏文书档案279卷、6258件,光盘3张,录像38盒,基建档案12卷、215件,实物46件。1969—1990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以及原属下转制、破产企业市家具厂、市钢锉厂、市天线厂的会计、除名职工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原属下转制、破产企业市华丽厂、市色织厂、市电工设备厂、市明珠时装厂、市化工厂除名职工个人档案由联社综合档案室保管;未转制企业市五金厂在册职工、除名职工个人档案,已进入转制程序的市食品厂在册职工、除名职工个人档案由联社综合档案室管理。已转制、破产企业的在册职工个人档案移交市人社局保管。编有档案目录引索31本和《组织沿革》、《大事记》、《历届领导概况》、《数字汇篇》、《发文汇集》和《干部任免》、《干部、职工离退休》、《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干部职工违纪》等资料。1994—2009年档案目录已录入电脑。
市供销合作联社
该社成立有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档案室和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日常工作归人秘股办公室管理;综合档案室配有专职档案员1名,各股(室)指派有兼职档案员,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化。文书档案、基建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会计档案、干部职工人事档案分别由财会、政工干部分管。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9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机关档案综合管理实施办法》、《档案分类方案》、《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等制度,配置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机、灭火器等设施,有铁皮档案柜20只,玻璃资料柜1个。室藏文书档案584卷,基建档案52卷,声像档案9盒,设备仪器档案5卷,档案目录17本,编研材料1本。
市房地产管理局
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前身为1977年1月成立的罗定县房产管理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工作自成立形成。1994年12月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4年5月成立房地产档案室,专门负责房地产权属档案,现存房屋档案年份从1988年开始。专职档案员参加过省、市档案组织的档案岗位培训班学习,有5位同志具备档案管理员资格。
档案工作纳入局议事日程和发展计划。制订有《房屋产权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提供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等制度。局房地产档案由房地产档案室管理,会计档案由财会股保管,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由人事秘书股保管。设置有档案专门库房和办公室,其中办公室30平方米,库房15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配置有专用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打印机、空调机、温湿度计等设备设施,安装档案密集架120平方米。至2010年12月,室藏各类档案85415卷、5501件,其中:房地产权属档案76874卷,文书档案169卷、5501件,会计档案1817卷,图书资料1223册。
市环保局
1988年11月成立罗定县环境保护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形成。1997年1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18年,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档案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计划。
该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6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16套。室藏文书档案579卷、1205件,会计档案626卷,照片300张,实物档案未正式归档。1991—1995年的文书、会计档案永久、长期共47卷已移交市档案馆。2002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市城市管理局
1993年3月成立罗定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该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五层铁皮档案柜3套,计算机1台。室藏档案118卷、728件,其中文书档案永久101卷、340件,长期8卷、186件,短期9卷、202件,会计档案24卷,实物档案8件,照片521张。2007年起卷内目录、卷案目录均用电脑扫印,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
市委宣传部
1949年12月成立中共罗定县委宣传部。1993年4月改称中共罗定市委宣传部。档案形成时间为1985年,1984年前有关宣传工作的档案已列入县委办公室全宗。1990年建立综合档案室,1994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符合档案管理上岗要求。
该部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4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机关档案综合管理实施办法》、《档案分类方案》、《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配置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空调机、灭火器等设施,有铁皮档案柜20只。室藏文书档案135 卷(其中永久67卷、长期23卷、短期45卷)、407件(其中永久86件、30年100件、10年221件),会计档案 127卷。1995年前的永久、长期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962年成立罗定县文化局。由于建局之初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加上随后“文化大革命” 开始,工作基本停顿,造成该局十年(1962—1972)没有建立档案。1973年1月,恢复罗定县文化局,档案工作开始形成。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文化局。2005年3月,设置罗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市版权局、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1999年建立综合档案室,同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该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及基建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等规章制度。购置有电子计算机、复印机、档案箱柜等设备和铁皮档案柜11套。室藏文书档案249 卷、217件,会计档案214 卷,实物档案32件、照片195张。1990年前的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编有符合要求的档案检索工具和箱柜指引卡,编写有干部任免等五种专题目录和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中国民间故事、谚语、歌谣集成等资料。
市广播电视台
1984年6月成立罗定县广播电视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广播电视局,2005年3月机构改革组建罗定市广播电视台。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1992年建立综合档案室。1995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该台的文书档案、基建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3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综合管理实施办法》、《文件归档与不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划分表》、《党政工团基建、设备、会计、已故人员、声像、专门实物档案的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有五层铁皮档案箱柜6套。室藏各类档案1666卷(件),其中文书档案296卷,基建档案22卷,设备档案44卷,会计档案765册,已故人员档案6卷,照片350张,录音带112盒,录像带71盒。1981—1990年的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1991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
市教育局
罗定县教育局于1962年11月从罗定县文教局分出成立。前身是罗定县文教委员会、文教科、教育科。“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工作。1973年1 月,恢复设立县教育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教育局。档案形成时间为1977年。1976年前形成的档案已列入罗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990年5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1994年12月,晋升为省一级单位。2001年4月被评为罗定市“九五”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省、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该局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人事档案另设专门库房保管。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规章制度,有铁皮档案柜15 套。室藏档案774卷、4903件。其中:文书档案774卷、4903件(永久223卷、1933件,长期279卷913件;短期272卷2970件),会计档案1120卷,资料620册,实物档案200件。1990年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6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档案室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学历问题”专题汇编、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基础数据汇编、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汇编、学校沿革、学校领导人名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专题汇编等资料17种。
市教育局辖管各级各类学校593所,其中有65所学校建立档案室(不包括村小和幼儿园)。1995 年教育系统开展学校综合档案室达标活动,有11所学校达标;1999年起开展创建档案目标综合管理活动,达省特级1所,省一级3所,省二级3所。
罗定中学
罗定中学创建于1911年4月11日,由当时的罗定县公立中学和阖县中学合并而成。1912年定名为省立罗定中学,1926年更名为省立第八中学,1935年复名省立罗定中学,1969年更名为罗城中学,1978年恢复罗定中学校名,并被确定为县重点中学,1995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01年被确定为云浮市重点中学。2006年12月通过全国示范性高中初期评估。
1989年以前没有专门的档案室,只有档案木柜1只,文书档案146卷,其中永久33卷,长期23卷,短期90卷。当年建立档案室,1990年被县委办、县府办评为“机关档案室工作岗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获一等奖;1992年6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1994年12月晋升为省一级。
学校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统一集中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88平方米,安装有铁门、空调、窗帘等设施,符合“八防”要求,库房与办公室分开,配置有计算机、打印机、碎纸机、温湿计、装订机等设备。有铁皮箱120只。室藏档案4309卷、3335件。其中:文书档案1236卷、2073件,教学档案1625卷、840件,基建档案19卷,会计档案1429卷,实物档案422件,光盘53张,录像带424盒,照片档案74本8000张。1997年前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1995年6月前的教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2005年起安装使用珠海泰坦公司的超越2000档案资料综合管理软件,文书、教学、实物档案的卷内、案卷目录均采用电脑打印。同年起文书、教学档案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工作计划、总结、干部分工、教师分工等36种资料和干部任免、教职工离退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新生录取名册、学生毕业名册等8种专题目录,通过编研,更加准确快捷地提供档案资料为利用者服务。
廷锴纪念中学
廷锴纪念中学创办于1989年12月,档案工作自始形成。1990—1994年,学校档案人员对文书、教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但未形成系统的分类。1994年10月设立综合档案室。1995年1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1997年11月23日晋升为省一级单位。学校多次获得年度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10多年,参加过省、市级由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档案室制订有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销毁等制度。各类档案的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5年配备新计算机、打印机和超越2000文件档案资料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系统管理,同年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至2010年12月,室藏文书档案511卷、1206件,基建档案43卷,设备档案24卷,会计档案514卷,声像档案有光盘20盘,照片520张,实物档案270件,专门档案1103卷、834件。编制有文书档案目录18本,基建档案目录1本,设备档案目录1本,会计档案目录2本,声像实物档案目录1本,专门档案目录15本,蔡廷锴将军资料目录1本、图书馆资料目录1本,专题目录13本。还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指南、台账、历届教代会汇编、基础数字汇编、教学论文汇编等资料。
实验中学
罗定实验中学前身是创办于1999年8月的罗定师范学校附属中学。2000年7月,改称为罗定实验中学。创办时校址设于原罗定师范学校内。2002年8月学校迁到现址。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2004年6月被评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多年,参加过省、县级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学校的文书档案、基建档案、设备、仪器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教学档案、实物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4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办公、阅文、库房三分开,有铁皮档案柜20套。室藏档案172卷、8297件。2005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罗定实验中学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汇编、教育教学论文选辑、工作计划、总结、历年学校基本情况数字汇编等资料17种。
市教师进修学校
罗定教师进修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罗定师范函授部,属罗定师范建制。1961年9月改名罗定教师进修学校,独立设置。1962年停办,1978年1月复办。1997年建立综合档案室。2007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12年,参加过市、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学校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教学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2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铁皮档案箱柜8套。室藏档案902卷、75件。其中:文书档案519卷、75件,教学档案110卷,会计档案273卷,实物档案25件、照片282张。1997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
市广播电视大学
罗定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82年,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省和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学校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室藏各种门类档案共474卷(册、件),其中:文书档案167卷,基建档案3卷,照片档案2册,业务档案272卷,实物档案30件。其中永久131卷(册、件),长期259卷(册、件),短期84卷(册、件)。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学生信息”等专题汇编等资料。
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957年创办罗城镇中学,1985年9月易名为罗定职业中学,1995年6月改名为罗定职业高级中学。2005年9月,合并罗定市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改名为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970年9月建立综合档案室。1996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10多年,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90平方米,库房、办公、阅览两分开,配置有计算机、打印机、档案专用管理软件、空调机、铁皮档案箱、资料柜等设备。制订有《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材料归档案制度》、《资料移交登记》等制度。室藏各门类档案2588卷(盒、册),其中文书档案860卷、2780件;教学档案2886卷、16238件;基建档案39盒;设备仪器档案12盒、档案目录27本。2007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并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整理档案。编写有《组织沿革》、《大事记》、《数字汇编》等五种编研资料和《干部任免专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题》、《离退休文件专题》等资料。
市卫生局
1952年设立罗定县人民政府卫生科,1961年8月成立罗定县卫生局,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卫生局。档案自成立之日起形成。档案工作均列入年度计划。1994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面积30平方米,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三分开,符合“八防”要求,2010年投入1.6万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配备有专用的电脑、档案管理软件、温湿度计、空调机等,2001—2009年的文书档案利用计算机进行文件存贮和检索。有铁皮档案箱12套、资料柜3个。室藏文书档案285卷,会计档案3620卷(册),基建档案16卷,科研档案10卷,声像档案80卷(盒),实物档案56件,人事档案3000卷。其中(不含会计及实物档案)属永久52卷、长期301卷(含图书资料215册)、短期55卷。编制各门类档案检索目录46本,编写有组织沿革、大事记、专题目录、工作制度汇编、发文汇编、基础数字汇编、档案利用实例等资料。
市人民医院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接管泷江医院,改名为罗定县人民政府卫生院。1951年,县人民政府接办博爱医院。1953年5月县政府将博爱医院与罗定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合并改名为罗定县人民医院。1993年4月改称罗定市人民医院”。档案形成时间为1959年。2002年建立综合档案室,1998年3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符合档案上岗要求。
市人民医院的文书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5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配备有温湿度测量器、空调机、计算机等设备设施。制订有《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文件、基建、设备、会计、声像档案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提供利用制度》、《档案管理和保管制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6套。室藏文书档案268卷、3677件。1984年前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2002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编有《全宗指南》、《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编》以及《发文汇编》等资料。
市中医院
1986年8月成立罗定中医院。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2006年建立综合档案室。2009年被评为档案综合管理省级先进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面积30平方米,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购置有档案箱4套,资料柜2个、空调机、计算机各1台。室藏各门类档案41946卷、357件,其中:文书档案261卷、357件,会计档案2456卷,病历档案41815卷,声像档案(其中照片150张,光盘5张,录像带5盒),实物档案48件。1999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6年起采用宝迪易用档案管理系统,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室藏档案目录均以录入电脑,实行电子计算机管理。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等资料。
市妇幼保健院
1956年8月罗定县政府接收姚奇兰诊所,成立罗定县妇幼保健所。1959—1974年罗定县妇幼保健院(所)与郁南县妇幼保健所、罗定县人民医院多次分合。1974年9月从罗定县人民医院再次分出,恢复设置妇幼保健院。1984年1月成立罗定县中医院,在妇幼保健院挂中医院牌子,与妇幼保健院一个班子两个牌子。1986年8月妇幼保健院与中医院分院,独立设置罗定县妇幼保健院。
该院档案工作均列入年度计划,落实档案安全管理措施和档案开放利用制度。2008年12月被评为档案综合管理省级先进单位。
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面积51.29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配备有铁皮档案箱7套、资料柜3个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温湿度计、空调机、防火设施等。室藏各门类档案1278卷、图书资料53册。其中:文书档案466卷,会计档案234卷(册),仪器设备档案310卷(册),科研档案216卷,声像档案3卷(盒),实物档案49件。其中:永久456卷、长期649卷(不含图书资料)、短期173卷。编制有各门类档案检索目录,编写有组织沿革、大事记、工作制度汇编、档案利用实例等资料。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
1956年8月建立罗定卫生防疫站,档案工作自成立起开始形成。1997年6月建立综合档案室,同年12月被评为省一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1年被罗定市委、市政府评为“九五”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有档案管理人员2名,均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该中心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专业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分类编号方案及档案保管期限表、归档、档案保管、保密、借阅利用、鉴定销毁、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10 套。室藏档案1967卷。其中:文书档案572卷,会计档案842卷,专业档案493卷,设备档案9卷,基建档案31卷,声像档案20卷。1973—1996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共181卷已移交市档案馆。编写有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及干部职务任免、收费标准、政策法规、食品卫生、计划免疫接种专题汇编等资料。
永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03年8月成立罗定市永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档案工作开始形成。档案工作人员经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该公司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2套。室藏文书档案46卷、21件,会计档案51卷,实物档案5件。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5月由罗定师范学校升格而来。档案工作在原罗定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开展,同年成立综合档案室。原罗定师范学校创办于1928年,由于学校多次改名、搬迁,档案资料流失大,直到1985年搬回现址,档案工作得以重视并有序开展,1996年,被评为省一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2年前有关罗定师范学校的档案已全部移交罗定市档案馆。
学院档案人员稳定,有专职档案员3人,其中有1人从事档案工作已经10多年,参加过省、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证,并取得档案馆员职称。
学院档案分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实物、声像十一大类,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总面积88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等制度。有档案箱55套、资料柜3只、计算机3台、空调机4台、抽湿机、打印机各1台。室藏档案1241卷、6244件,236张(盒)。其中:党群类36卷、1197件,行政类94卷、2012件,教学类160卷、2946件,科研类6卷、31件,基建类93卷,出版类11卷、25件,外事类1卷,财会类840卷,实物33件,照片167张,光盘52张,录像带17盒。党群、行政、教学档案采用档案管理软件进行管理,2005年起这三种档案整理均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学院发文汇编》、《干部任职专题文件汇编》、《机构设置专题文件汇编》、《学院会议纪要专题汇编》、《学院历届毕业生名册》、《罗定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等资料。
粤泷公司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2001年粤电公司成立后投资的第一个燃煤火力发电厂,档案资料自公司成立起形成。2006年1月被评为国家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面积252平方米,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其中库房188平方米、办公室38平方米,阅览室26平方米。档案装具规范统一,档案库房符合“八防”要求。有密集架30列、空调机6台、电子计算机3台及库房温湿度计、抽湿机等设备。室藏基建档案1444卷、23095件,设备档案602卷、6097件,科技档案117卷、186件,文书档案11317件,照片档案22卷,实物档案72件,光盘档案58盒。编制有各类档案目录21本,100%录入OAK系统管理。档案日常管理采用飞扬档案管理系统,调卷迅速、准确,档案的查全率、查准率100%。
罗镜镇
新中国成立后,罗镜属罗定县第一区。1958年建立罗镜公社,同年建立综合档案室。“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室遭到破坏,80年代后期文书档案得到恢复。1986年11月,撤销罗镜区公所,成立罗镜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49年。2004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罗镜镇各门类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48只。室藏文书档案117卷,会计档案57卷、声像档案24张、实物档案1件。1950—1995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1999年起文书档案目录均用电脑打印。
太平镇
解放初,太平属罗定县西南区人民行政委员会,1950年3月从西南区分出设立罗定县第二区人民政府,同年4月并入第一区(罗镜),1958年2月从第一区分出设立太平乡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又并入罗镜。1961年4月从罗镜分出成立太平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又称太平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太平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太平区公所,成立太平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61年。20世纪90年代起,档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1995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太平镇各门类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铁皮档案箱柜31只。室藏文书档案380卷,会计档案377卷,婚姻档案227卷,实物档案21件。1950—1995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1999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2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分界镇
解放初,分界属罗定县西南区人民行政委员会,1950年3月从西南区分出设立罗定县第三区人民政府,同年4月并入第一区(罗镜),1958年2月从第一区分出设立分界乡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又并入罗镜。1961年4月从罗镜分出成立分界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又称分界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分界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分界区公所,成立分界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61年。2004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分界镇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库房面积18㎡,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鉴定和销毁等制度。有铁皮箱15只,玻璃门木书柜2只。室藏档案256卷、195件。其中:文书档案83卷、195件,婚姻档案65卷,基建档案57卷,会计档案51卷,实物档案46件,图书资料119册,音像资料9盒,光盘19张。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名人传记、大事记、工作总结、专题汇编等资料。
罗平镇
解放初,罗平隶属罗定县中区人民行政委员会,1950年属罗定县第五区,1958年成立罗平人民公社,1983年8月撤社设立罗平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罗平区公所,成立罗平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52年。档案工作人员稳定,配备专职档案员1人。1995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罗平镇的文书档案、婚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库房面积约15㎡,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鉴定和销毁等制度。有铁皮档案箱20只,资料柜1个。室藏档案190卷,其中:文书档案106卷,婚姻档案84卷。
船步镇
解放初,船步先后隶属罗定县中区人民行政政委员会、罗定县第四区人民政府、罗定县第三区公所,1958年成立船步人民公社,1983年8月撤社设立船步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船步区公所,成立船步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52年。船步镇历来重视档案工作,机构、人员、配置稳定,1995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船步镇的文书档案,婚姻档案及会计档案等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面积3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25只,资料柜3只。室藏文书档案604卷、5010件,会计档案203卷,婚姻档案104卷。2002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
解放时,
塘镇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5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等制度,有五层铁皮档案柜3套。室藏档案文书档案540卷、4665件,会计档案170卷。2002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4年起文书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介绍、大事记等资料。
金鸡镇
1958年1月前,金鸡先后隶属罗定县中区人民行政委员会、罗定县第六区人民政府、罗定县第二区公所。1958年2月撤销第二区公所,分设金鸡乡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撤销,并入苹塘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6月从苹塘分出成立金鸡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曾改称金鸡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金鸡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金鸡区公所,成立金鸡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61年。1975年建立综合档案室。2004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证。
金鸡镇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多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配备有灭火器等设备和五层铁皮档案箱4套20只 。室藏文书档案199卷、4204件,实物档案26件,照片140张。1995年前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
苹塘镇
1950年3月罗定设立第六区人民政府(辖苹塘、金鸡),同年4月改称第二区公所(辖苹塘、金鸡、围底、华石)。1955年8月改称苹塘区公所。1958年2月改设苹塘乡人民委员会, 10月撤乡成立苹塘人民公社,1983年8月撤销公社设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苹塘区公所,成立苹塘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最早为1951年。1955年建立综合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稳定,成立有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档案员,多次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1995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苹塘镇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专门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库房面积约22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鉴定和销毁等制度。有铁皮档案箱41个,资料柜1个。室藏文书档案199卷,设备档案2卷,基建档案4卷,会计档案52卷,专门档案44卷,照片档案34张,音像资料8盒,光盘10张。1950—1995年的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市县年鉴、大事记、工作总结、专题汇编等资料。
围底镇
1949年底围底隶属中区人民行政委员会,1950年3月设立第七区人民政府,同年4月并入第二区公所(苹塘)。1953年5月从第二区公所分出设立第十区(含华石)人民政府。1955年8月改称围底区公所。1956年并入苹塘区公所。1958年2月从苹塘区分出成立围底乡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建立围底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改称围底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围底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围底区公所,成立围底镇人民政府。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镇档案管理不是很规范,档案综合利用率不高,九十年代中后期,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群副书记兼任组长,配备专职档案员,档案综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化的轨道。2004年建立综合档案室,同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围底镇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婚姻档案等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存放铁皮档案柜15 只。室藏文书档案340卷、247件,会计档案172卷,照片档案390张,基建档案12卷,婚姻档案183卷,国土档案264卷。1991—1993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卷共计62卷已移交市档案馆。1994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9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
华石镇
1958年2月从苹塘区分出建立华石乡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并入围底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6月从围底乡人民公社分出成立华石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改称华石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华石区公所、华石乡人民政府。1989年2月撤销华石乡人民政府,成立华石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61年。1995年建立综合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稳定,有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华石镇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15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密,借阅等制度。有存放铁皮档案柜4套。室藏文书档案83卷、156件,会计档案123卷,实物档案一批。1995年前的126卷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2002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4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介绍、大事记、婚姻汇编等资料。
榃滨镇
1961年4月前榃滨隶属郁南管辖。曾称郁南县第六区公所、郁南县榃滨区公所、榃滨乡、郁南县长征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罗南县榃滨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划归罗定县管辖,曾称榃滨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榃滨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榃滨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榃滨区公所,成立榃滨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51年。1991年1 月建立综合档案室,1996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人员稳定,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榃滨镇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多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存放铁皮档案柜20 套。室藏文书档案329卷、4600件,实物档案10件,照片120张。1991—1995年的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编写有《榃滨镇大事记》、《榃滨镇历史沿革》等资料。
生江镇
1949年10月罗定设附城区,下辖生江等乡,1950年3月改由第十区管辖,1951年2月划入第五区,1953年5月由第九区管辖,1956年11月改由黎少区管辖,1958年2月成立生江乡人民委员会,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并入黎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从黎少公社分出,设立生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改称生江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生江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生江区公所,成立生江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61年。之前有关档案已列入黎少镇。档案综合管理工作规范,设立有专用的档案室,并配备有专职档案员。1996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生江镇的文书、会计、婚姻以及国土等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3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15只,玻璃门木柜2只。室藏档案745卷,其中:文书档案193卷,会计档案288卷,婚姻档案113卷,国土档案151卷,声像档案101盒、185张。1961—1995年的178卷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2001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工作总结、专题汇编等资料。
黎少镇
1950年3月从西北区分出成立第十三区人民政府,同年4月改称罗定县第六区公所,1955年6月改称黎少区公所。之后,改称黎少乡人民委员会、黎少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黎少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黎少区公所。1987年3月撤销黎少区公所,建立黎少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53年。1995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配备专职档案员1人,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
黎少镇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专门档案等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平方米,配有铁门、铁窗、温湿度计等设施,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鉴定和销毁等制度。有铁皮箱3套,玻璃门木书柜2套。室藏档案559卷、400件。其中:文书档案273卷、400件,婚姻档案270卷,设备档案4卷,基建档案12卷,会计档案14(箱),实物档案71件,照片110张,音像资料49盒,光盘12张。1950—1995年的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2001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采用电脑打印,2008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名人传记、大事记、工作总结、专题汇编等资料。
连州镇
1950年3月从西北区分出成立第十四区人民政府,同年4月改称罗定县第七区公所,1955年8月改称连州区公所。之后,改称连州乡人民委员会、连州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连州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连州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连州区公所,建立连州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50年。1991年1 月建立综合档案室, 1998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20年,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合格证。
连州镇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多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配备有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灭火器、干湿温度计等和铁皮档案柜15 套。室藏档案447卷、4902件。其中:文书档案378卷、4833件,实物档案3件,照片36张,音像档案30盒。1995年前的102卷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2002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2005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据汇编等资料。
泗纶镇
解放初,泗纶隶属西北区人民行政委员会,1950年1月改称西北区人民政府,同年3月改称第十二区人民政府,4月改称第八区公所。之后,改称泗纶乡人民委员会、泗纶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泗纶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泗纶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泗纶区公所,建立泗纶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50年。1978年6月成立泗纶公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公社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民政办、农办等主任组成。档案资料由办公室主任按年度整理归档,当时档案室库房50平方米,有存放档案的木箱木柜各3套,婚姻、财务、文书等档案井井有条,曾多次得到县委的好评。档案工作人员稳定,多次参加上级档案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证。
改革开放后,泗纶镇历届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档案管理工作,逐年拨出专项资金完善档案完整配套设施建设,党委明确专职副书记分管档案工作,落实专人管理。2004年11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制订有档案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备有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等设备和五层铁皮档案箱柜8套,室藏档案646卷。
加益镇
加益原隶属郁南县。1950年5月从郁南县第六区(榃滨)分出成立郁南县第七区人民政府,1953年12月改称郁南县第七区公所,后改称加益区公所。1957年1月划归罗定县管辖。之后,改称加益乡人民委员会、加益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加益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加益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加益区公所,建立加益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50年。1980年后档案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管理。1995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从事档案工作10多年,参加过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合格证。
加益镇的文书档案和其他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五层铁皮档案箱8套。室藏文书档案435卷,其中永久297卷、长期52卷、短期71卷;基建档案8卷,设备仪器档案7卷。1950—1995年的183卷文书档案(永久、长期)已移交市档案馆。2001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编有档案目录索引39本,《加益镇组织沿革》、《加益镇机关大事记》、《历届党代会、人代会简况汇编》等3种资料及《干部职工违纪处分专题目录》、《干部任免专题目录》、《计划生育专题目录》、《房地产管理专题目录》等专题文件目录。
龙湾镇
龙湾镇由扶合镇演绎而来。扶合原隶属郁南县加益区公所,1957年1月划归罗定县管辖。1958年2月从加益区公所分出设立扶合乡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并入加益,1961年6月又从加益分出设立扶合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改称扶合乡人民委员会、扶合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扶合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扶合区公所、扶合乡人民政府。1992年10月,撤销扶合乡人民政府,建立扶合镇人民政府。2005年11月12日改称龙湾镇人民政府。档案形成时间为1962年。之前的档案已列入加益镇。
龙湾镇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库房面积约2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鉴定和销毁等制度。有铁皮档案柜20只,玻璃门木书柜2套。室藏档案540卷、400件。其中:文书档案273卷、400件,婚姻档案270卷,设备档案4卷,基建档案12卷,会计档案14(箱),实物档案71件,照片110册,音像资料20盒,光盘12张。1950—1995年的文书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2001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采用电脑打印,2008年起档案整理采用单份件归档方法。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工作总结、专题汇编等资料。
素龙街道
素龙街道办事处由原素龙镇人民政府演绎而来。1949年,素龙隶属附城区人民行政委员会,1950年3月设立第九区人民政府,同年4月改称第五区公所。1958年2月撤销区公所成立素龙乡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并入罗城。1959年6月从罗城分出,成立素龙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改称素龙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素龙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素龙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素龙区公所,建立素龙镇人民政府。2009年11月改称素龙街道办事处。档案形成时间为1951年。1981年1月建立档案室。1992年被评为省一级档案目标综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每年参加由省或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具有档案资格合格证。
素龙街道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房面积40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定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统计等制度。有五层铁皮档案柜12套。室藏各门类档案1633卷,其中文书档案884卷,基建档案71卷,设备档案2卷,会计档案502卷,照片档案5册336张,声像档案232盒,国土档案738卷,城建档案15卷,婚姻档案308卷,资料268册。其中:永久1355卷、长期211卷、短期74卷。1999年起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均用电脑打印。编有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各部门基础数据汇编等16种资料。
双东街道
双东街道办事处由原双东镇人民政府演绎而来。双东原隶属素龙,1958年2月从素龙区公所分出成立双东乡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并入罗城,后又划归素龙,1961年6月从素龙公社分出成立双东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3年2月并入附城,1964年2月从附城分出成立双东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之后,改称双东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双东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双东区公所,建立双东镇人民政府。2009年11月改称双东街道办事处。档案形成时间为1961年。八十年代初建立档案室,经过多次《档案法》的执法检查,到九十年代初期管理较好,但中期又较为混乱,后期加强整顿,恢复良好。2002年起安排专职人员做好档案工作。2003年9月6日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面积30多平方米,符合“八防”要求,制订有档案归档、保管、保密、鉴定和销毁、借阅、统计等制度。有旧式铁皮档案柜15只,五层铁皮档案箱2套10只,玻璃资料柜1个。室藏各门类档案共617卷。其中文书档案113卷,基建档案1卷,会计档案120卷,规划建设档案53卷,声像档案189卷,婚姻档案72卷,实物档案69件。编有档案目录30本和《双东大事记》、《双东组织机构沿革》、《档案利用实例》、《双东农业统计历史台帐》、《文件汇编》等资料。
附城街道
附城街道办事处由原附城镇人民政府演绎而来。1963年2月成立附城乡人民公社,辖区为原双东公社、罗城公社郊区生产大队和榕枫公社部分生产大队。之后,改称附城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附城区公所。1986年11月撤销区公所,成立文塔镇人民政府。1993年10月改称附城镇人民政府。2009年11月15日改称附城街道办事处。档案工作自1963年2月成立附城公社之日起形成。1993年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10年7月晋升为省特级单位。
附城街道向来重视档案工作,分工一名党委班子成员主管档案工作,日常工作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配备专兼职档案员各一名,档案员经省培训,持合格上岗证。档案室制订有《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档案分类编号方案》等制度。编写有《附城镇历史沿革》、《附城镇大事记》、《附城镇全宗指南》、《附城镇发文汇集》及15本专题档案目录等资料,
至2010年12月,综合档案室库房面积78平方米,办公、库房、阅览三分开,配有空调机2台、计算机、打印机各1台、五层铁皮档案箱10套。室藏各门类档案总共831卷986件。其中:文书档案311卷、763件,基建档案26卷,会计档案207卷,声像档案29卷,婚姻档案258卷,实物档案223件。1992年以来的文书档案目录已实现计算机检索。
罗城街道
罗城街道办事处由原罗城镇人民政府演绎而来。1949年12月附城区人民行政委员会成立,辖罗城、生江、素龙、双东、榃卜。1950年3月罗城镇划为第十一区人民政府,同年4月改称罗城镇人民政府。之后,改称罗城镇人民委员会、罗城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罗城镇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撤销罗城镇革命委员会,建立罗城镇人民政府。2009年11月17日改称罗城街道办事处。档案形成时间为1950年。1993年12月被评为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0年9月晋升为省特级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稳定,专职档案员经省培训,具有档案资格上岗证。
至2010年12月,档案室库面积52平方米,办公、库房、阅览三分开。制订有《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档案分类编号方案》等制度。配置空调机2台、计算机1台、档案管理软件1套、五层铁皮档案箱16套。室藏文书档案842卷、318件,基建档案27卷,会计档案701卷,设备档案2卷,声像档案28卷,城建档案47卷,国土档案40卷,婚姻档案380卷。1990年后的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已数字化,实现计算机检索。编有《罗城镇历史沿革》、《罗城镇大事记》、《罗城镇全宗指南》、《罗城镇工业生产基础数字汇编》、《罗城镇发文汇集》及16本专题档案目录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