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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大崔庄镇村级“堡垒”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 : 2012-02-07 11:16:18
来源 : 罗定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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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大崔庄镇村级“堡垒”化解矛盾

 

位于河北省迁安市北部的大崔庄镇,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核心作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采取综合手段化解矛盾,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上交。

把村级组织建成维护和谐稳定的坚强“堡垒”

大崔庄镇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村级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着力打造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农村干部部队伍。一是明确村干部抓矛盾化解工作的责任。规定: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必须把排查、调解村内各种矛盾纠纷,保持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把各类矛盾化解在村级,坚决做到问题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全面落实风岗位承诺制,明确提出经济工作抓不好情有可原,不抓稳定就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不称职的干部就要履行承诺辞职。二是全面落实村干部坐值班制度。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村两委班子每天早上开碰头会,安排工作,每天至少安排一名村干部白天坐班,晚上值班,做到群众遇事有人管,有问题及时解决。三是严格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通过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让群众放心满意,减少矛盾源。四是扎实推进党务、村务规范化。规定凡涉及全村重大事项,先由村两委根据民意初步拟定方案,交给群众讨论,再由党员、村民代表会表决,并实行代表签字制,最后形成决议。每村由群众推选3-5名德高望重、老百姓信得过的村务工作监督员,在研究一些重大村务事项时,列席村两委会参与决策,增强村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有效解决干部不公和群众不服的问题。五是增强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在为民服务中化解矛盾,树立威信,增进感情,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

采取综合手段,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一是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为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大崔庄镇按照每10-20户设立一名民情信息员的要求,建立了703人的民情信息员队伍;坚持村每周进行一次信息汇总,镇每月召开一次信息工作汇报会,为镇、村两级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争取了时间、赢得了主动。从2008年初开始,实行联系卡制度,镇党班子成员向全镇近千名党员、村民代表发放联系卡,随时接受干部群众的反映和质询,全面畅通群众表达合理利益诉求的渠道。到目前已累计接到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500多条,都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有效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是教育疏导为先。大崔庄镇注重把传统文化理念融入矛盾纠纷的调解中,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传统文化引导人。在镇、村调解室,统一悬挂诸如“让一步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等名警句。对邻里纠纷、财产继续、婚姻家庭等一般性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矛盾双方亲威朋友,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老长辈作用,运用亲情、友情、乡情感化,使矛盾双方及家人能够在和谐、融洽、温馨的气氛中接受教育和疏导,有效地促进了矛盾双方消除前嫌、主动和解。

三是善于明法析理。在偏远山区,由于村民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遇到矛盾纠纷容易采取非理智的极端做法,导致问题复杂化。针对这种情况,大崔庄镇坚持“情、理、法”有机结合,进行公开、透明处理。

四是坚持综合调控。村内发生的矛盾纠纷,调解达到3次以上未成功的,由镇调控中心组织综治、信访、司法、法庭、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解。

 

(来源:《长安》201111期,作者杨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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