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应该生育子女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发布时间 : 2011-04-11 11:05:23
来源 : 罗定市大岗医院
浏览次数 : 2567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1、精神分裂症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大量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精神分裂症患者子女的发病率明显高于健康人的发病率,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宜生育子女,婚后应立即由其中一方做绝育手术;

 2、精神分裂症患者病情缓解后还要长期服用维持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而这些药物有致胎儿畸形的副作用,如果停药又可导致病情复发,造成兴奋,躁动、又可导致流产或胎儿发育不良;

3、精神分裂症患者病情缓解后易遗留社会功能缺损,常不能履行做父母的职能,甚至就业困堆,经济上难以抚养子女;

4、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子女人身安全往往得不到保障,有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受精神症状支配,会打伤或杀害自已的孩子。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网站标识码:    公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