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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三违三抢”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12-07-03 09:17:22
来源 : 罗定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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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三违三抢”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三违三抢”(即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违法采矿,抢搭、抢建、抢种)行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改善城市环境,确保全市城市(城镇)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推动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建设信用罗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罗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三违三抢”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违三抢”行为是指未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林业、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出租和买卖土地,破坏耕地、林地,在城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用地规划区内抢搭、抢建、抢种,以及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

    二、本次打击“三违三抢”行为的重点范围为:影响全市城市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三违三抢”行为,近期实施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包括罗城街道,素龙街道、双东街道、附城街道)和国道、省道两侧及高速公路规划区,以及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建房等非农建设行为的区域。

    三、“三违三抢”行为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以市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的限期拆除清理或停工整顿通知书为准)自行纠正其行为,超过规定期限的,市政府依法组织拆除清理或依法强制取缔。

    四、“三违三抢”行为人必须积极配合查处工作,如干扰、破坏、阻挠查处工作或鼓动、组织、参与暴力抗法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五、广大干部、群众要大力支持、配合打击“三违三抢”行为,积极举报“三违三抢”行为,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把罗定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广东大西关作贡献。

    (举报渠道:市政府办公室督查股,举报电话:0766-3720318;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举报电话:0766-3839172;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监察股,举报电话:0766-3828711)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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