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100名,其中女性20名,主要协助110指挥中心开展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工作;男性80名,主要协助巡警大队开展全市治安巡逻、维稳处突工作。
二、招录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心公安工作。
2、年龄:18至25岁。
3、男性80名,身高在1.68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以复员退伍军人、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为主,大专毕业的优秀社会青年也可报名。
4、女性20名,身高在1.58米以上,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5、有独特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2、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3、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填写《罗定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经工作人员审验相关证件合格后,确定应聘岗位。
四、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数占60%、面试分数占40%。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聘用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体检、考察政审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随缺随补。
笔试、面试、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五、招聘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试用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7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不低于800元。用工期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统一购买社保、医保及人身意外保险等。
未尽事宜请咨询罗定市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3721999
罗定市公安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