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博物馆2011年总结和下年计划
2011年,罗定市博物馆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继续坚持文物工作的基本方针,落实上级下达的有关精神,坚持“三贴近”,坚持“务实创新、敬业奉献”,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文物博物事业的发展。结合本馆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文博工作,现就2011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全力做好博物馆的安防工作。
安全生产是第一要务。因此,博物馆十分重视安防工作。2011年,我馆在人员严重短缺和业务工作繁多的情况下,坚持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轮值制度,以确保博物馆馆藏文物、陈列展览和观众的安全。
二、坚持免费开放制度,发挥服务功能。罗定市博物馆是免费开放博物馆。为此,我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免费开放制度,以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功能。2011年,我馆免费接待社会团体、各级领导和大中小学校和社会各届观众约12万人次,其中罗定职院、罗定电大、罗定艺校等大中小学校的青少年观众就有近8万人次。
三、坚持举办专题展览,完善展示功能。举办陈列展览是博物馆的主要业务之一。为了继续发挥展示功能,我馆除举办《馆藏文物精品展》、《名将风采展》、《美国侨领
通过举办专题展览和专题讲座,丰富了博物馆展示内容,提高了展示档次,扩大了观众视野,提高了市民欣赏水平,更加提高了罗定市的知名度。
四、以宣传教育为契机,开展各种活动。
我馆作为云浮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分别与职院、廷锴中学、罗定中学、实验中学、培英科艺等大中高小学校共同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在5·18国际博物馆日至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期间,我馆全面开放四大基本陈列,举办省流动展览《鲁迅生平事迹图片展览》等专题展览,先后举办由陈大远主讲的文博知识专题讲座《博物馆与历史》、《罗定文化遗产》专题讲座,播放《南江上下五千年》(10辑)专题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咨询活动、文物鉴赏活动。
五、继续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1、文物普查数据修改完成并由省普查办正式接收。
在完成文物普查录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在省普查办副主任邱立诚等人的指导下,和其他兄弟县市普查队员于今年4月7日到云浮做了统一的修改。6月份,按照省普查办最新修改意见,市博物馆再次对普查数据进行修改。省普查办正式接收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截至今年8月,罗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最终修改确定不可移动文物931处,其中新发现861 处,复查70处;调查登记消失文物10处。实地文物调查21个镇(街道)、336个行政村(居委),覆盖率为100%。田野调查所登录的文物点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位。
2、撰写并出版《罗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的要求,我馆于今年8月组成编委会,开始撰写《罗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初稿完成后,《报告(稿)》经省、市普查办进行审定,征求过市普查领导小组15个成员单位意见,同时经相关专家反复校核。该书于11月完成印刷工作,并上送省普查办5本,云浮市普查办10本,罗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都分别派发1本。
3、核定不可移动文物名录550处,并编辑《罗定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经有关专家的论证和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我馆拟定一批具体较高历史、艺术、科学、文化等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点,由各镇街核定,共筛选出罗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550处,现已将名单报送省普查办。现《罗定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一书正在编辑中,将于年底完成编辑工作。
4、开展文物普查摄像工作。
我馆于今年8月组成文物普查摄像工作组,购置摄像机,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摄像工作。至今年年底完成24个镇(街)近400处不可移动文物的摄像和编辑工作。
5、落实保护措施,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为了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市博物馆从全市861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中筛选了69处,由市文广新局向市政府提出公布罗定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请。今年2月份,市政府公布罗定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65处。
6、组织申报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市国土局、规划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宗欣和相关文化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我馆共组织长岗坡渡槽、蔡廷锴父母墓、撷园、三罗民众抗日指挥部旧址、兴濂书院等五个项目申报广东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申报文本的编撰、图纸的测绘和制作、照片的拍摄和编辑、相关文件的完善等工作已完成,申报材料已递交广东省文物局。
六、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管理及维修工作,保护文物资源。
1、罗定学宫修缮工程继续推进宫墙、礼门、仪门、崇圣祠、奎星楼的修缮。
2、配合文广新局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七、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项目的立项申请和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的申报工作。
完成向国家文物局提交罗定学宫等五个省保单位修缮工程的立项申请。
完成向国家文物局提交罗定市博物馆监控工程、消防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的立项申请。
完成罗定学宫、菁莪书院等两个项目申报2011年度中央财政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申报资金达850万元;
完成罗定学宫、菁莪书院等两个项目申报省财政2011年度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的相关工作,申报资金520万元。
八、协助各类文化活动。
1、协助编辑《云浮古迹》
2、协助编辑《泷水寻源》,拍摄专题片
3、协助搜集南江文化主题公园资料
4、协助南江文化节活动,承办南江文化研讨会。
5、协助广东电视台、珠江电视台、云浮电视台等媒体拍摄专题片。
6、
2011年,在全体成员的努力下,罗定市博物馆获得多项奖励:罗定市文物普查队先后荣获“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先进集体奖”、“云浮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先进集体奖”;徐子明荣获“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先进个人奖”,沈灿明、陈大远荣获“云浮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先进个人奖”。罗定市博物馆荣获“罗定市文明标兵单位”。2011年11月,罗定市博物馆荣获“广东省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
展望2012年度,罗定市博物馆主要工作包括:
第一、文物普查方面
继续完成文物普查摄像的编辑后续工作;完成《罗定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1、整理和汇总普查资料并建档管理、建立普查资料数据库、发布普查成果等。
2.形成普查成果。
(1)编制各级文物普查档案;(2)建立广东省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5)建立广东省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系统;(6)建立广东省不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7)出版《广东省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资源汇编》和相关图册。
3.保护工作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对列入名录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挂牌保护,并对已经公布的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尽快进行挂牌保护。
4、全面开展罗定市第三次文物普查摄像工作。继续完成文物普查摄像的编辑后续工作;
6、编制出版《罗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第二、继续推进馆藏文物的整理造册、数据采集及拍照工作,并将采集到的数据及照片资料录入国家文物局的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
第三、展览方面。对各展室进行升级改造,丰富展示内容,提升陈列展示的档次。丰富文学馆内容。计划举办、承办、协办专题展览6个,争取举办广东流动博物展览2个。
第四、宣传教育方面。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实践基地的作用,加强与各大中小学的联系,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五、配合国家、省的“十二·五”规划,做好“十二·五”规划的文物保护项目,如筹备建设罗定百越历史研究及岭南青铜文化展览厅建设;罗定博物馆配套设施建设;库房恒温恒湿和保险柜等设备设施的建设;整理博物馆周边环境,绿化广场;加建博物馆围墙等。
第六、文物保护单位方面
1、继续协助文广局的文物保护工作,如罗定学宫、菁莪书院、撷园的维修工作。
2、继续跟进龙龛岩摩崖石刻申报第七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和广东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3、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