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图书馆总分馆服务标准
一、总则
(一)为提高总馆、分馆、服务点服务水平,规范总馆、分馆、服务点服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我市图书馆总分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二)总馆、分馆、服务点应始终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从方便读者提供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三)本标准适用于总馆、分馆、服务点。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
1、总馆、分馆、服务点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其馆舍不得挪为他用、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场所和设备用途。
2、总馆、分馆、服务点外应设有醒目的牌匾,馆内应设有明确的借阅规则、管理条例、开放时间、办证须知等各类服务信息。
3、总馆、分馆、服务点服务区域应保持整洁、干净,阅览区域应保持安静,为读者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
三、服务对象和开放时间
1、总馆、分馆、服务点应面向社会所有公众免费开放,并提供统一模式的服务,不得有任何不平等服务行为。
2、总馆周开放时间56小时以上,分馆周开放时间42小时以上,服务点周开放时间35小时以上。
四、服务内容
1、图书、报刊及电子文献阅览服务。
2、纸质文献和电子文献外借服务。
3、图书推介、日常咨询、文献检索查询服务。
4、图书、期刊等信息复制服务及文献传递服务。
5、罗定市图书馆(总馆)微信图书馆服务,包含数字资源阅读、馆藏书刊查询、图书推荐、咨询、信息推送、新闻报道等服务。
6、免费WIFI等辅助性服务。
五、服务保障与监督
1、新书到馆后,应在7个工作内上架,报纸应在馆当天上架,期刊自收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上架。
2、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图书馆举办的业务培训。
3、工作人员应维持服务区的安静,不在服务区内聊天,不得影响读者阅览。
4、监督投诉电话:0766-3723469,电子邮箱:ldlib07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