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云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5月20日,云浮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7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明确责任,全力统筹推进巡察整改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巡察反馈当天,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再次深刻领会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精神,认真分析,加强研究,部署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主任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形成全院协同推进整改的局面。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2021年7月20日,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三大方面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确定整改思路,研究制定62条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成19项整改任务,采取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的方式,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挂牌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查,建章立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人员,通过催办、提醒等形式加以推动,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各方检验。8月1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班子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制定了《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罗定市人民检察院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等33项制度,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从机制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问题导向,逐条施策,全力确保整改见行见效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在“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阶段性完成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思想政治建设存在短板,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原因分析:党组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够健全,未能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及有关学习计划,对学习情况跟踪督导不够到位,导致学习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1)严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组更加重视理论学习,制定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年度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年度学习安排意见,结合实际,做好学习安排,为强化理论武装明确路线图。(2)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规范学习流程,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巡察整改以来,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详细做好了学习记录。(3)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院党组带头抓落实,整改以来组织党组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7次,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结合每月主题党日,组织学习28次,不断强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强化学习督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全院学习教育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挑选了部分干警的优秀心得体会,编印了内部文选《思鉴》2期,印发全院学习,进一步深化干警思想政治学习教育。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原因分析:院党组在深刻领悟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精神方面做得不够实,对“平安创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专项工作研究不够深入,部署推进力度不够大,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感度。院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工作安排,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由办公室牵头,对标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我院年度工作要点,并督促指导各部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制定了落实重点工作的详细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3)突出抓好专项工作。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我院“平安创建”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二是积极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结合制定的“检察官进校园”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邀请附城街道中学生参加了“与法同行”普法图片展览,走进罗定市第二中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拍摄短视频《检护未来》入选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并在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落实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结合司法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我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制定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实施方案,经党组研究,作为2022年重点工作推进,拟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三是结合本院实际,扎实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禁毒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3.针对履行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存在不足问题
原因分析:党组研究检察业务不够深入,分析研判业务工作机制不健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力度不够大,对着力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措施办法不够多。
整改情况:(1)强化业务分析研判。整改以来,召开业务促进会、刑检业务专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6次,围绕业务考评情况,盘点总结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跟进督促提升落后指标,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提质增效,确保完成年度业务考评目标任务。2021年我院业务考评总分全市基层检察院排名第一。(2)完善制度,强化法律监督。一是积极推进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和侦查活动监督机制,理顺我院与各行政机关、警察大队及派出所等业务对接工作,细化了各员额检察官与各行政机关、警察大队及派出所的对接分工,压实监督职责。二是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实际,制定了《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罗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推动实现常态化刑事检察监督,2021年监督立案44件,监督撤案19件。三是扎实专项监督。依职责开展了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3)加强监督规范化建设。第一、第二检察部制定了刑事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的严谨性。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4.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原因分析: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1)提高思想认识。院党组进一步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完善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机制,制定了《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并通过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等组织学习,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党组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2)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罗定市人民检察院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舆情风险防控。(3)加强管理和督查。抓实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通过外网以及公众号公布的信息按照审批制度严格把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了专项意识形态清查工作,并通过了罗定市委组织的专项检查。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二)作风建设和内部监管不够严不够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到位问题
原因分析:党组对“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学习不够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制度落实不够全面,党组会议议事流程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完善党组会议议事流程。修改完善了《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健全了议题报告机制,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流程,强化会前对议题的酝酿,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9次,均按照既定的议程完成会议任务。(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院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检务督察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工作。(3)强化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党纪等为重点,不断丰富学习内容,通过警示教育大会、专题学习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干警廉政教育。(4)完善工作机制。在总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推进谈心谈话全覆盖,2021年开展全员谈心谈话3次。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2.针对检察为民的意识不够强问题
原因分析:党组贯彻群众路线不够彻底,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少,没能很好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动力。
整改情况:(1)院党组进一步加强学习党史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要求班子成员每年至少1次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2)积极创新检察为民举措。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结合实际,制定了“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着力强化便民利民措施,从“服务罗定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更高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4个方面出台了15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110件,重点完成了司法救助、社会公益保护、案件公开审查等民生实事,如:2021年,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救助15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其中,1宗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完成修复有问题窨井盖88个;针对市区内盲道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排查和整治盲道297处等等。(3)进一步加强为民窗口管理。一是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整改以来,处理群众来电来访案件131件次,均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按期答复。二是着重针对工作标准、人员职责、任务清单等,进一步完善了派驻检察室规章制度和检察室主任每月定期下乡接访制度,推进建立检察室定点接访和“流动办公桌”服务相结合的接访工作机制,提高检察室的接访量。同时,建立了派驻检察室主任分片区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工作制度,完善派驻检察室参与办案工作机制,切实开展两项监督、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3.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原因分析:院党组抓工作作风转变的力度不够,缺乏严格的把关审核和跟踪督查机制,导致一些公文起草、法律文书制作、案件卷宗归档等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修改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建立起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反馈和整改跟踪机制。2021年对336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发现的问题均整改完毕落实到位。(2)注重提升办案质效。依托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以业务条线为单位,对全院所有员额检察官开展业绩考评工作,进一步推动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3)修改完善有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法律文书制作管理办法,并印发全院学习,切实抓好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建立起文书制作人、复核人、审批人三重把关工作机制,制作的文书严格按照撰稿人呈批、分管领导核稿、检察长签批的形式层层把关,切实提升文书制作质量。(4)认真学习贯彻《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检委会会议规则,各项议程和内容均经过严格审核,并按既定程序进行。(5)加强案件卷宗归档整理工作,已对2019年前的案件卷宗全部归档整理,并对归档整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同时,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管理,正在分期分批开展电子卷宗归档工作。(6)建立案件办理程序检务督察制度,每季度选取一个部门的案件进行办案程序督察,目前,已选取我院第三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理的案件进行督查。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4.针对内部监管缺失,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原因分析:院党组对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不够强,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存在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1)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办案用餐、饭堂采购、购买办公用品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2)加强工程项目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管理机制,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市场调研及预决算审核工作,并由专人按规定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验收监管制度,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预决算审核和工程验收。(3)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一车一册登记相关行驶信息。(4)进一步规范工会支出管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对财经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工会费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同时,对近年工会费用支出情况开展自查,有关工会支出费用均严格按程序审批、报销。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
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
原因分析:院党组抓基层党建的责任压得不够实,对党支部的指导和督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导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1)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组织各党支部委员开展党务工作集中轮训,重点围绕《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各支部委员的党建工作能力。(2)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完善《机关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议事流程。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党支部建设“网格化+清单式”管理。目前,各支部已初步建立“一台账四清单”。(3)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整改以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均能严格按流程开展,并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列席督导,参会人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做好会议记录。(4)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督导。一是巡察中发现的落实“三会一课”过程中考核不完善、支部生活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落实整改,加以完善。二是整改以来,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发展党员等情况进行了两次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导整改。(5)严格执行我院机关党员活动日制度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通过组织开展“七一”系列活动、领导班子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各党支部开展“百年华诞心向党•远离邪教享安康”反邪教宣传活动等,不断丰富党支部组织生活。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原因分析:院党组对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学习不够深入,对人事管理不够严,一些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致使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会议等,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及涉检察机关人事任用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选好人用好人的意识。(2)修改完善了《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流程,确保干部选拔符合流程规范。整改以来,组织党组会议审议人事6次,均严格按照流程进行。(3)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组织政治部对全院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完善好所有干部档案资料,并集中梳理了干部信息报备情况,对未更新的干部进行了更新报备。(4)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定《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日常管理,截止目前,我院暂未有干警需因私出国(境)。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3.针对抓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原因分析:院党组对干警思想教育有待加强,有关业绩考评机制不完善,未充分激发干警的积极性。
整改情况:(1)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着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上讲台讲党课、讲红色故事、邀请市委宣讲团到我院宣讲、组织开展和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等,在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干警思想教育的同时,切实提升干警开拓创新的精气神。(2)着力深化作风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严肃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并制定完善了33项长效性规章制度,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动长效常治。(3)加强年轻干警的培养。制定了《罗定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职业导师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院内青年干警的培养、教育、指导。加强人才培养,通过学习强国、检答网、广东检察教育培训系统、参加业务竞赛等,强化干警思想、业务能力培训,1名同志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第四名,1名干警在粤桂两省五地公诉人辩论赛中获优秀辩手称号。(4)健全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对标上级院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完善了我院的考评办法,并依托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以业务条线为单位,对全院所有员额检察官开展业绩考评工作,进一步推动检察官办案质效的提升。(5)加强业务分析。定期召开业务促进、分析会会议,对我院业务工作考评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明确了下一阶段的目标任务,为我院业务考评取得好成绩夯实基础。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经过6个月的整改,我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长期坚持、深化巩固。下一步,院党组将在前期工作落实的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深化整改成效阶段,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以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迈向新台阶。
一是坚持高点站位,确保落实整改不松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院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履行好主体责任,继续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带头抓好整改,抓好组织宣传,抓好教育督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分管负责工作的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狠抓问题整改见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时间深化整改的项目,要坚持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一抓到底,在加强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着力推动长效常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也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和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结合起来,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治常态化。
四是深化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服务中心大局结合起来,与检察主责主业结合起来,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厘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切切实实以整改成效的不断深化,持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6-3718966、0766-3718771;邮政信箱:罗定市人民检察院(罗定市龙华西路156号);邮政编码:527200;电子邮箱:ldjcy@163.com。
中共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