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6月2日,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情况调研,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地方立法质量提升。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东林,副市长黎德志陪同调研。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介绍了《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和基本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围绕《条例(草案)》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就倡导性文明行为、禁止性不文明行为、交通出行、文明养犬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献言献策,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将认真归纳、梳理和吸收各方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彰显城市文明,体现法制约束,用立法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法律途径提升社会文明建设。
邓东林指出,推进公共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对推进城乡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有利于鼓励市民向善向好,有效弘扬和保护市民的文明行为。
调研组一行还到罗城街道区屋社区、泷江翡翠城等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的文明创建工作。(谭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