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3月11日,罗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第二会议室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李崇华,副主任吴沃明、欧洪泽、蓝建阳、邓东林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陈琦,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钦泉,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府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素龙、双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体谋划,整体推进,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奋进新征程中展现人大新担当,干出人大新作为。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举行罗定市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决定,罗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至19日在罗城举行。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罗定市附城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罗定江生态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书的议案》。(吴倚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