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6名。设书记1名,由市委领导同志兼任;第一副书记1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兼任;副书记4名(其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1名,正科级);专职委员2名(正科级);正股级领导职数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