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破获一宗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及重婚罪案件
发布时间 : 2019-07-05 15:47:35
来源 : 罗定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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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已婚女子竟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与他人结婚
——我市警方破获一宗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及重婚罪案件
为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我市警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辖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近日,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成功破获一宗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及重婚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2018年12月,罗定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到新城派出所报案称:一名来自广东省连州市的女子唐某称其在2018年10月与男友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时,却被告知其身份证件资料已于2016年9月在罗定市婚姻登记处与另一名男子办理了结婚证,无法再为其办理结婚证。随后,该唐姓女子来到罗定市婚姻登记处要求查明情况。经罗定市婚姻登记处查明后,发现可能有人冒用该女子身份证件办理了结婚证。
新城派出所接报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查,杜某(女,39岁,素龙街道人)2016年在广州打工时因身份证遗失,而分别用200元及150元向他人购买了一张唐某的身份证及户口簿使用。因杜某与其丈夫陈某感情破裂,2016年杜某在网上认识了张某(男,30岁,华石镇人)后,以唐某的身份与张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同年9月,杜某隐瞒其已婚的事实,并使用了唐某身份证及户口簿与张某在罗定市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证,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两人又于同年11月在罗定市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证。
查明情况后,新城派出所多次传唤杜某,2019年6月17日,杜某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杜某如实交代了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及重婚罪的犯罪事实,恳求公安机关从轻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及重婚罪的杜某作刑事拘留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切勿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更不能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失,并及时办理补领业务。(林海勇 彭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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