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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档案局(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3-08 11:01:45
来源 : 罗定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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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档案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市档案局(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市档案局(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罗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日常加大管理和督办力度,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档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档案局(馆)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指定专人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及时传送档案业务信息,推进档案事业稳步发展。使政务公开栏成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把工作实时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宜及时在公开栏或网站上公布,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评估结果等内容。积极主动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维护更新等工作。此外,还认真收集整理《国务院公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罗定市人民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为公众提供现场查阅服务。

  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结合档案工作特点,把握公开合理的原则。公开的信息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所公开的信息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或个人隐私等范围,公开的信息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信息不擅自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市档案局(馆)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档案局(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市档案局(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设想

2019年,要按照罗定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改进工作方法,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大档案工作宣传力度,严把信息质量关,要准确、及时、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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