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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2-02 15:46:47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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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日在罗定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炳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获得云浮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罗定市文明标兵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20多人次获地级市以上表彰奖励。

一、深化服务中心大局,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院紧紧围绕罗定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罗定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大力维护我市经济秩序,派员参与我市高利放贷、软暴力追债问题整治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高利转贷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批准逮捕该类犯罪案件812人,起诉66人。重点办理了“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系列案,黄某文等6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曾某文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等一批案件,有力消除了市场风险隐患。

助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犯罪以及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依法对强抢扶贫物资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批准逮捕,并以其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工作,认真做好与太平镇丽塘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定期送温暖、送政策、送项目,组织干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108人次,协调解决帮扶资金140多万元。

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从严惩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坚持做好“检察+生态文明建设”文章,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案件3件,突出办理了罗定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依法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被告人黎某光提起公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理该类公益诉讼案件6件,向有关镇街及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相关部门整治公路13公里,清理公路沿线垃圾19吨;督促相关单位整治泷江河、分界河、船步河水生态、水环境,清理河道垃圾27.5吨,促进水资源保护。

扎实推进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批准逮捕该类犯罪案件22人,起诉22人。注重司法行为过程中加强各种所有制产权平等保护,综合考虑案件情况、非公企业经营情况和犯罪嫌疑人个人情况,对1名非公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避免了“案办了、人抓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发生。

二、深化平安罗定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投入平安罗定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开展“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依法打击黑恶势力、黄赌毒、各类侵财型、暴力型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态环境等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70545人,依法批准逮捕309459人,不批准逮捕629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8587人,已起诉333509人,不起诉1517。依法办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华强奸杀人藏尸案、“2.11”廖某章、谭某基等18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突出办理“5.17”沈某华、林某勇等多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案,已批准逮捕6人,有力打击了非法经营黑心救护车,促进了“平安医院”建设。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健全内外衔接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公检法涉黑恶犯罪案件快速磋商研判定性机制,强化办案措施,重点打击河砂盗采、高利放贷、涉赌涉毒,以及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4588人,已起诉415人,依法起诉了陈某演等9人涉黑案件和梁某雄等4人涉恶案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772人。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救助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2000元。不断完善刑事申诉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8次,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以“检察业务规范窗口、为民服务模范窗口”为目标,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检察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深化法律监督工作,推进法治罗定建设

认真落实《宪法(修正案)》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调整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以“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1份,检察建议3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0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8份;依法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罪漏犯58人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件,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100多件次。认真做好量刑建议工作,出具书面量刑建议166份;成功抗诉李某钦抢劫、敲诈勒索、强奸、强制猥亵案,该案被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以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为重点,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类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履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 提起公益诉讼1件,依法对孔某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侵害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有力保障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该案为云浮市首例涉药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认真开展执行监督工作,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执行检察监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为重点,全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323人,采纳2121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书32份;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书37份;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书24份,以上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683人,批准逮捕4067人,不批准逮捕616人;受理审查起诉4971人,已起诉4464人,相对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落实各项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举措,依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加讯(询)问47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8人次;依法封存5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51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成14名检察官助理和3名书记员的职务套改工作,依法按程序公开招聘了22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健全完善员额检察官进退流转机制,衔接做好1名同志因交流工作退出序列和重新确认手续,按程序办理好1名同志因调离退出员额检察官序列手续。适应人财物省统管的需要,形成一套以预算业务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六大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科技强检”建设为重点,投入300多万元推进检察工作网和检委会子系统的建设与应用,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提高我院信息化水平,完善信息技术在检察改革中的应用。

完善与监察委协调机制。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向监察委划转15名政法专项编制,实际转隶11名人员,包括2名员额检察官。移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办案设备37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2套,划转国有资产合计30多万元,并积极做好涉改部门经费划转与改革期间纪委监察委经费保障衔接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和有序推进。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努力做好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工作,健全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向监察委移送案件线索14条;运用捕诉合一快速办理机制,提前介入、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 4人,依法对黎某权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自觉接受监督。持续推进“阳光检务”工程,真诚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事项,撰写检察工作信息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32次,分别向云浮市人大和我市人大专题汇报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及审查批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60多人次。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发布检察工作情况71期,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218份,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642条,公布重要案件信息77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五、深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推进忠诚罗检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支部建设为抓手,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专题“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引领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管意识的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推进清廉罗检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干警开展 “纯洁检察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每月开展检务督察,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要求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努力成为好作风的参与者、推动者,维护好罗检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实现队伍“零违纪”。

推进文明罗检建设。以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和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了《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行为守则》等7个行为规范,在检察内网增设“罗检书社”和“道德讲堂”等栏目,上传有关资料供干警学习,大力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修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组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运动会等多种形式,增强队伍的活力。我院编排的舞蹈《展翅》荣获省妇联举办的“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活动舞蹈组二等奖。

推进高素能罗检建设。以“能力强、业务精”为目标,坚持全员培训与分层分条线培训相结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通过踊跃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知识讲座,优秀公诉人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等竞赛以及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活动,大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能。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600多人次,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多篇法律文书和论文获省以上奖励,其中,1篇法律文书获全省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三等奖,1篇论文获全省法学会检察研究会第十二届年会论文三等奖,1篇论文获全省刑事申诉检察理论研究三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取得的这些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发展理念学习研究得还不够深入,检察机关精准对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干警的司法能力与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新要求还不够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科技应用水平还不够高,“智慧检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格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罗定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在检察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党建统领全院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党建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有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构建,着力服务平安罗定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加大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更加精准地服务脱贫攻坚、重大项目、非公经济,促进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

三是突出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方法途径,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和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是巩固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保持创新理念,抓好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机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点健全员额检察官履职评价监督机制和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官到综合部门实践锻炼工作机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主动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趋势,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深度应用,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加快建设“智慧检务”。

五是落实从严治党,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坚定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健全符合岗位发展特点和新型办案模式的教育培训体系,持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奋力奔跑,继续追梦,不断开创罗定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把罗定建设成云浮乃至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 “三大攻坚战”: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新表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2. “两法衔接”:即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3. 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原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设立的职务犯罪举报电话,主要受理人民群众有关职务犯罪线索举报、检举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转型升级建设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构建检察机关为民服务工作的全新场所。

4.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5.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健康中国”战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国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6“两微一端”平台:即“正义罗定”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客户端三个新媒体发布平台。

7“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专题“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重要指示,持续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云浮市检察机关“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专题“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工作方案》,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88月份至10月份在全院开展“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专题“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8“纯洁检察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纯洁检察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云浮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纯洁检察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院开展“纯洁检察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

9“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是我院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工作要求,在我院建设的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载体。它以深入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讲活动,弘扬时代价值和新时代文明风尚。

10.“智慧检务”:2018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0年)》。根据该行动指南,到2020年,检察机关将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务生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的应用。

11. “五个过硬”: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标准。习近平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 “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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