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文物的调查、研究、申报、保护和活化利用等辅助工作。
(二)负责民俗物品、标本和文献等馆藏文物的征集、保管、保护和研究工作。
(三)组织实施博物馆基本陈列、专题展览及临时展览的组织策划、内容设计、布展、撤展工作;负责与各地文博机构或文博组织开展合作交流。
(四)负责面向社会提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服务。
(五)负责博物馆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智慧博物馆”平台建设和数字化博物馆建设工作;负责采集、处理馆藏文物数据,建立我市馆藏文物数据库。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广旅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