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多项措施推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第33个全国消防日和第8个消防宣传月来临之际,让我们对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法律监督工作进行回顾。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居民防范意识
以开展平安宣传、检察官“五进”活动和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等为契机,通过摆摊设点、现场宣讲和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着力提高城乡居民规范用气用电和电动交通工具充电、使用安全方面的意识。
二、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推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紧盯时间节点,以秋冬季、春节和学校开学莅临之际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未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飞线充电、私自接线充电等情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其对全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16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5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整治,着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双管齐下,确保监督见成效
为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院一是针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消防安全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消防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其组织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督管理合力;二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以举行公开听证、现场回访监督等形式进行回头看,确保监督整改落到实处,防止反弹回潮,使监督工作取得切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