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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6-03-28 00:00:00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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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39日在罗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启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的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882件,办结4307件,约占云浮市法院结案总数的30%,收结案分别上升15.87%13.82%,结案标的金额5.68亿元,执行到位金额0.5亿元,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205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19 %,法定审限内结案99.77%取得了“四个新进展”

法院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狠抓班子队伍、司法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持续提升。继2014我院获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之后,2015年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实现了我院全国集体荣誉称号“零”的突破。年内,我院还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等级法院,信息工作、调研工作在全省、云浮法院系统名列前茅,工作经验被中国领导科学杂志社出版的《中国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理论与实践》一书收录

法院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年内,我院获得6项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5项地级荣誉和10项县级荣誉。其中罗镜法庭庭长邓瑞雄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执行局和1名班子成员分别被省高院记二等功,另有5名干警被云浮中院记三等功或获云浮市有关部门表彰,被罗定市委市府等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共10项。我院连续5年被评为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总支部)。

司法改革取得新进展3年综合审判机制试点的基础上,确定8名庭长作为主审法官试点对象,采取五项措施试行审判权运行新模式,被《广东法院信息》采用推广,并获得云浮中级法院院长熊正良批示肯定。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试水“互联网+法院”,开展电子送达法律文书,5通过淘宝网拍卖涉执财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法院工作规范化取得新进展立足制度抓落实,将2011年以来制定的28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同时制订了人民法庭工作规范,确立了法院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深化司法改革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强力司法保障上来。年内,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严、实”的作风,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提高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二、狠抓执法办案,提供强力司法保障 

(一) 刑事审判突出重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坚持“宽严相济”方针,将严重刑事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451593人,审结398490人。其中涉枪案件2929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3137人,“两抢一盗”案件70107人,“黄赌毒”案件123138人,召开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宣判处理大会2场,依法从重从快地惩治毒品犯罪,扩大禁毒整治工作声势审结了全国“打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 广东“2.17”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和广东十大欠薪典型案件(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判决生效被告人469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3人,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11人。

(二)民商审判立足稳妥化解,确保“案结事了”。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097件,审结2702件,标的总金额5.2亿元。一是平等地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审结合同纠纷类案件1369件,标的总金额3.98亿元,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68件、权属和侵权纠纷案件665件。二是抓好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920件。三是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1203

    (三)行政审判严格公正司法,监督支持依法行政。贯彻执行修改后的行诉法,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加强协调,努力化解行政纠纷,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46件,审结37件。另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件。我院在联席会议上通报涉诉行政机关执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的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四)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兑现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打击拒执罪等专项行动,依法用足执行强制措施,65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全国名单库并网上公布,约占云浮总数的50%,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35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布控协查,刑事立案4人,拘留28;100多名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力,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278件,结案1161件,执行到位5052万元。年内,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法院”。受天津市第一中院委托,我院依法拍卖天津国恒持有的罗岑铁路股权,受到市委市府表扬。

   (五)创新平安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罗定建设和社会治理。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实现诉访分离。年内来信来访41人(件),连续三年创新低,被市委市府评为特殊防护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用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有效实施失信惩戒,压缩失信人生存空间;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0,得到重视和采纳;派员参加市综治维稳督导组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回访考察未成年人缓刑犯;在黎少镇黎少村委设立法官工作室,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指导调解等服务

    三、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

(一)扎实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受理,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向当事人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接。

(二)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确定了8名业务庭庭长或负责人作为试点对象,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自开展试点以来,月平均结案数上升19.68%,取得了较好效果,获得上级法院的肯定。建立院领导办案机制,院长带头担任审判长审案,年内院领导共办案45件。

(三)推进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落实“规范立院”,修订了法院规章制度汇编,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把审判执行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法院各项工作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规范人民法庭审判职能,落实便民为民措施,提高人民法庭文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落实司法便民为民措施,改革红利惠及人民群众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诉讼材料收转、引导、咨询和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增加方便群众刷卡缴费付款、查询案件信息的电子设施;年内巡回审判、上门调解50多次,办理诉讼财产保全案件991亿多元;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法定条件54宗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0.6万元,指定辩护人32人。

五、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为司法改革打牢基础

抓教育严管理,提升队伍素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党建制度,强化党建工作。年内党总支被评为罗定市先进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公正廉洁司法的水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院连续13年没有干警因违纪受到处分。

发掘文化内涵,提升法院品位落实“文化兴院”,践行“厚德、崇法、为民、清廉”的院训,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将罗定灿烂的历史文化与法文化有机地融合,精心打造院机关“四室一窗口”和文化长廊,以将军文化、竹文化等地方特色为主题,将罗镜、泗纶两个人民法庭打造为文化示范法庭,营造浓厚的特色法治文化氛围。

六、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司法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2800多份;将65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在网上公布。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年内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和见证执行10人(次),陪审员参审案件660件。

强化调研宣传树形象。推荐30名法学理论和文字功底深厚的干警加入云浮、罗定法学会,不断提高调研工作水平。年内,我院信息工作名列全省法院前茅,参稿的2篇信息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信息、1篇获中央领导批示;编写的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篇;获广东法院26届学术论文优秀奖1篇;获云浮市人大论文、云浮市委宣传部征文奖励各1篇,得到前来调研的省高院副院长聂式恢和云浮中院院长熊正良的肯定

推进基础建设强保障。后勤保障工作有条不紊、高效运转。强化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审判执行顺利进行。坚持“科技强院”,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院机关审判庭和4个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均可全程录音录像、同步显示开庭记录完成了1993年以来的诉讼档案信息录入工作,推进档案工作信息化;化解了法院和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历史债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新一轮司法改革试点而连续两年停招公务员,导致我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空编较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二是由于办案任务繁重压力大,个别干警思想不稳定,多名青年法官要求外调;三是个别案件执行难信访问题仍然存在。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院总的工作思路和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罗定和综治工作,为我市落实“一个加强和四个坚定不移抓建设”工作部署建设粤桂边工业新城提供强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继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民事、行政审判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加大调解、协调力度,完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多元工作机制。执行工作继续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打击拒执罪,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信用惩戒,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处理和终结涉法涉诉信访。

全面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法院之一,全面推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同时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努力创出更多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果,坚持不懈抓好司法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廉洁司法教育,建设一支公正、为民、清廉的法院队伍。坚持把诉讼服务中心、示范人民法庭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民心工程、系统工程抓好,落实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司法改革和法治社会建设带来的实惠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转型升级,建成“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从严治院,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为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好局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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