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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云浮中院在云浮联合召开表彰会,我院邓瑞雄获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 2016-03-28 08:47:41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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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日上午,省高院、云浮中院在云浮联合召开表彰会,对全国模范法官邓瑞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邹连喜进行表彰。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洪适权,云浮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袁锦权到会祝贺。表彰会由云浮中院院长熊正良主持,云浮中院全体干警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政工负责人等共100余人参加了大会。

       

表彰会上,与会人员首先共同观看了两位“国字号”先进事迹的宣传短片。随后,云浮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志豪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对邓瑞雄、邹连喜两位同志的表彰决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洪适权为两位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

       

袁锦权在讲话中提出,全市法院要以先进表彰大会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忠于司法事业的坚定信仰;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努力建成风清气正的廉政生态,坚定信仰、敢于担当、严明纪律,在改革创新中推动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洪适权要求云浮两级法院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邓瑞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邹连喜同志学习的活动,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积极弘扬优良作风。健全培树先进典型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凝聚队伍建设正能量。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抓好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服务大局等工作,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争当山区法院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熊正良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领会袁锦权副书记、洪适权副院长在表彰会上的重要讲话,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将讲话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将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努力建设绿色法院,实现改革创新、规范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建设“四个全覆盖”,为云浮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是我国法官的最高荣誉,为4年一评,今年由人社部和最高法院联合评出全国模范法官69人,其中广东法院4人,我市法院审委委员、罗镜法庭庭长邓瑞雄成为云浮首位全国模范法官。

邓瑞雄庭长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扎根基层21年,共妥善审结案件3000多件,各项审判指标每年都排在全市前列,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无一当事人缠访或上访,受到了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附:邓瑞雄先进事迹

            一个群众信服的公平正义守护者

                       ——记全国模范法官邓瑞雄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罗镜人民法庭庭长邓瑞雄处理起这类案件来却能得心应手。他断案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都说基层苦、基层累,他却扎根基层20余载乐在其中、无怨无悔。他是云浮市法院系统第一位“全国模范法官”,他就是罗镜人民法庭庭长——邓瑞雄。

  守护住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我们信他”、“我们服他”、“我们听他”,这是记者在罗镜镇采访村民和干部时,几乎每一位受访者都说过的话。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要做到绝不简单,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是怎么做到的呢?“既然选择了这个岗位,就一定要把它做好。把案办公正了,群众才会信服你。”邓瑞雄说。简单朴素的话,道出了邓瑞雄作为一名法官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他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自1995年进入法庭工作以来,邓瑞雄办理案件3000多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无一被发回重审或被改判,无一因处理不当导致当事人缠诉或上访,漂亮的成绩背后,是邓瑞雄不为人知的艰辛付出。为了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投入到工作中,有时为了调查取证或调解一起案件,他要走访很多次,“白+黑”、“5 +2”的加班模式成了他的工作常态。同事暗地里称他为“工作狂”,邓瑞雄对此只是报以一笑:“我知道跟着我工作的同事很辛苦,我也心疼他们,但没办法,案件每年都在增长,你不加班加点工作,就不可能把每个案件的案情弄清,案情不清就很难保证处理公正。”正是这样一个执意追求公正的“工作狂”,去年审结案件23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足足比全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多出100件。

 把司法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

  村民遇到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会找邓庭长,村干部遇到调处不了的事会找邓庭长,镇政府干部有解决不了的纠纷一样会找邓庭长。因为在邓庭长这里,只要是法律能解决的事,他一定会依法处理好。邓瑞雄说:“在基层法庭工作,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外,还要懂民情、顺民意,把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上,群众才会肯定我们的工作。”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邓瑞雄把巡回法庭开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遇到当事人农忙时,他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遇到当事人腿脚不便时,他就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遇到服刑人员配偶起诉离婚时,他干脆带着原告驱车几百公里到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去开庭。为了深入了解乡情民俗,邓瑞雄跑遍了辖区的52个村(居)委,每个村落都留下了他的足迹。他还多次到乡镇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接访活动,了解群众疾苦,为村民排忧解难。

  网络式调解力促案结事了

  对法庭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邓瑞雄宁愿花费多一倍甚至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也要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矛盾夫妻和好如初、反目邻里握手言和、争执伙伴重拾和谐,例子举不胜举。如该庭受理的原告董某(女方)诉被告张某(男方)离婚诉讼一案,还没开庭就接到原告的求助电话,说丈夫在家里打她。邓瑞雄随即放下手头工作赶往被告家里,同时联系村委干部、被告亲属,耐心细致地做好被告的劝解教育工作,最终使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不再犯,并得到妻子董某的原谅,当场向邓庭长申请撤回了起诉。

  邓瑞雄说:“在基层办案光靠法律是不够的,要用心办案、用爱解忧、用情平怨、用理化仇,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做调解工作,邓瑞雄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他主动与辖区有关部门协调,完善诉前联调机制,构建以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委会为主,邀请有威望的乡亲父老、当事人亲戚朋友等参与为辅的“三位一体”的调解网络,多角度、多层面展开调解,使许多比较棘手的案件得以顺利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每年他审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都在95%以上。

  与基层百姓打交道已成习惯

  罗镜人民法庭距罗定市城区40多公里,是罗定4个法庭之中距离城区最远的一个,辖区人口20多万,除去诉前调解的案子外,法庭每年受理的案子200多宗,且逐年上升,平均每个工作日就要结一件案件,在这里做庭长可谓“压力山大”。很多人受不了基层工作的苦与累,想方设法想往城里调,往大城市走,为何邓瑞雄对留在法庭工作却情有独钟呢?“我在法庭呆了超过20年了,法庭的一整套工作我都摸熟摸透了,我已经习惯了在法庭工作,这里的干部、群众也把我当做老朋友,能为乡亲们做点工作,乡亲们开心,我自己也有成就感,也开心。”简单的话语道出了邓瑞雄对基层群众的特殊感情,也是因为这份情,他心甘情愿、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基层。在邓瑞雄的带领下,罗镜法庭每年均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连续10年被评为单位先进集体。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年来,邓瑞雄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等荣誉称号,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他的事迹告诉我们,接地气、体民情、解民忧,方能得民心。

                                                                                  (潘展云 廖伟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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