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罗定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邻里争执打破头 法官调解握手和
发布时间 : 2015-03-16 09:23:13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 1086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3月10日上午,罗定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邻里间因琐事吵口将对方右额头砸伤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达成赔偿调解协议,被告卓某荣当庭支付给原告卓某祥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500元,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素有积怨。2014129日下午原告卓某祥在附城公园牌坊附近将别人砍下的树丫进行装车。被告卓某荣去浇菜时途径此处,看到原告便对其辱骂,原告即上前与被告理论,后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告拿起砖头砸中原告的头部,导致流血满面,在场群众立即将原告送往罗城医院,罗城医院住院治疗4天,花费医疗费2千余元。该事件发生后,有人向附城派出所报警,民警到现场受理并对在场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对被告作了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待原告治愈出院后,先后6次组织双方到派出所协商解决问题,继而希望化解双方的矛盾,但双方积怨,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56元。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双方存在历史恩怨,于是本着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宗旨,除了依法处理本案的赔偿问题之外,还用耐心、爱心、诚心来化解彼此的积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庭上,原告方的情绪一直非常激动而被告则认为原告先开口骂了自己,因为原告挑衅,自己才动手打人的,且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难以受,双方的调解顿时陷入僵局但是,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的初衷承办法官并没有气馁,一方面积极做好原告的安抚工作,并与原告的亲属沟通,指出对于引起此次纠纷,原告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请他们协助调解另一方面,对被告则深入辨法析理,指出被告打伤原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逐项核算赔偿数额,让被告能够认识到自己在本案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对原告尽量给予合理的赔偿。经过承办法官的多番析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由最初的强烈对抗转变为互相认错,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3500给原告作为赔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网站标识码:    公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