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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5-02-17 11:36:42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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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   日在罗定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启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及市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33件,办结3784件,结案标的金额3.59亿元,执行到位金额0.79亿元,排头兵核心指标连续两年全部达标。实现了“三个突破”

法院整体工作实现新突破。2012年以来,我院新一届党组按照“聚人心、打基础、树品牌、促飞跃”的工作思路,狠抓班子队伍、司法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明显提升,进入了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2014年,我院共获得创历史纪录的15项省级荣誉、奖项;年内在云浮市基层法院综合考评中以983.8名列第一,首次获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法院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我院妥善处理泗纶“8.22”煤气罐车爆炸系列案,依法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的经验被省高院《广东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典型案例》一书推广;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单位,立案庭被评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邓瑞雄荣膺广东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1名法官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等。另有1个集体和5名法官被云浮中院记三等功或评为“优秀法官”,被罗定市委市府等表彰的集体和个人18(个次、人)。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玲和云浮中院负责人熊正良前来调研时对我院的队伍建设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在收、结案数分别比上年大幅度上升15.1%12.8%而办案法官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审判执行工作总体质量效率进一步向好,排头兵核心指标连续两年全部达标,实现了良性循环。正向指标持续上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为99.9794.04%。反向指标则稳定在较低水平,一审案件发改率、信访投诉率和再审申请率分别为1.87%1.04%0.74%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我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改革理念、法治理念和群众观点。并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共修订完善制度16项,新增制度3项。进一步转变作风,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提高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被市委实践办简报推广,邓瑞雄被确定为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

    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刑事审判突出重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463586人,审结 431530人。一是坚持“宽严相济”方针。将严重刑事犯罪、涉民生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其中审结涉枪案件3232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4040人,“两抢一盗”案件6488人,“黄赌毒”案件123148人,“医药打假”案件1616人,涉全能神邪教组织案件12人。生效被告人435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45人。二是落实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执行证据规定,将案件办成铁案。三是加强和解工作,审结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5件,调解结案16件。四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判处未成年人27人,适用缓刑13人。

(二)民商审判立足稳妥化解,确保“案结事了”。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766件,审结2471件。一是平等地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审结合同纠纷类案件1372件,标的总额2.84亿元,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67件、权属和侵权纠纷案件543二是抓好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550件。三是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1404件,占56.81%我院妥善调解处理泗纶“8.22”系列案经验被编入《广东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典型案例》一书推广。

    (三) 行政诉讼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权力规范行使。通过依法审理,加强协调,努力化解行政纠纷。共受理行政案件43件,审结41件。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6件,撤销2件,确认违法1件,判决赔偿3件,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16件,原告主动撤诉的8件,以其他方式结案5件。另审查行政非诉案件45件。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繁丰到我市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院的行政审判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四)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兑现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依法用足执行强制措施,179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全国名单库,在《云浮日报》曝光了一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并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35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布控协查,已刑事立案2人,初见成效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51件,结案838件,执行到位7900万元,标的到位率64.18%

   (五)创新平安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信访工作纳入“书记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强化。年内开展“院长与您有约”大接访活动,建成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和举报中心,方便群众全年处理来信来访50件(次),信访总量保持在较低水平,一批“执行难”缠访、闹访案件得到化解。二是积极参与平安罗定建设和社会治理。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3,得到重视和采纳。还派员参加市工作组,对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遇到的行政、民事纠纷提出建议。依法执行罗阳高速征地拆迁案件,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和信用惩戒。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回访考察,有效防止缓刑人员和少年犯重新犯罪

    三、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

完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继续扩大主审法官范围及其权限,大胆启用优秀年轻法官,采取措施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了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连续两年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排头兵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实现了良性循环。

 推行精细化审判管理。依托信息化技术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促进均衡结案、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强化审限管理,全年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高达99.97

开展“两评查”活动。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推行全部裁判文书上网,倒逼法官规范庭审行为、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水平。在省高院年度案件质量评查中,我院的案件优良率达到92%,是该评查组本次评查出的唯一一个优良率超过90%的基层法院,质量最好。

    四、司法为民,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落实司法便民为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行诉讼材料收转、引导、咨询和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联系农行安装pos机,方便群众刷卡缴费付款;安装大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案件排期信息和承办庭联系电话,方便群众查询;年内巡回审判、上门调解50多次,办理财产保全案件751亿多元;适用新民诉法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简单民事案件82件,一审终审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法定条件27宗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0.54万元,指定辩护人32人。

五、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为司法改革打牢基础

抓教育严管理,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干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探索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公正司法能力加强司法廉洁教育,集中举行法官宣誓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干警参观罗定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自选廉政座右铭等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治理“四风”,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成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和举报网站,促进“为民务实清廉”法院队伍建设云浮中院司法巡查组评价我院领导班子凝聚力、执行力强,民主测评全优,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效果显著

加强党建和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大力度,健全制度,实施“书记项目”,推动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年内党总支被评为罗定市先进党总支、政法系统“五好”党总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设“四室一窗口”和文化长廊,悬挂50多幅量身定制的党建文化、法文化和廉政文化挂图,对干警和参加诉讼群众进行潜移默化,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办好《罗定审判》和举办“法官讲坛”,提高法官理论业务水平;举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进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干警的团结协作精神。

六、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司法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将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联系电话号码和所有排期开庭信息在立案大厅电子屏向群众公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200多份;将179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在网上和云浮日报公布。主动接受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年内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和见证执行20多人次,向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赠阅《罗定审判》。首个“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接待旁听庭审村干部、学生150多人、派送普法漫画300本;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46名,实现“倍增计划”,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370件。

    强化调研宣传树形象。调研工作全面推进,年内,我院法官撰写的3篇案例首次入选《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2篇论文分别获省法学会一等奖和省高院优秀奖;上报信息被中央办公厅、省委、省高院等省级以上单位采用26篇;在《南方法治报》等主流媒体上宣传邓瑞雄等我院法官先进典型,宣传稿件被各级主流媒体网站采用95篇(次),被评为广东法院好新闻1篇;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开通了官方微博“法护泷州”。云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彤和云浮中院代院长熊正良前来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院调研工作。

推进基础建设强保障。加强安保工作,在法院和人民法庭外围安装了红外线感应系统,更新安保器材确保了参与诉讼活动群众和干警人身安全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单位。坚持“科技强院”,院机关审判庭和4个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均可全程录音录像、同步显示开庭记录推进诉讼档案信息录入,提升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基本化解了法院和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历史债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法官的作风能力水平与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个别部门和干警执行力有待增强三是个别案件执行难信访问题仍然存在。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总的工作思路和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创建平安罗定工作,为我市落实“一个加强和四个坚定不移抓建设”工作部署建设“平安罗定、法治罗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继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民事、行政审判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加大调解、协调力度,完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多元工作机制。执行工作继续抓好涉民生案件执行,依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处理和终结涉法涉诉信访。

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新一轮司法改革,围绕“以审判为中心”原则,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和公正司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司法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

四是强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继续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按上级规定将全部案件的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裁判文书和法院工作动态等及时公开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作为今后法院工作的新常态和重点,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当好全省基层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

 

 

 

 

 

 

附:本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 六难三案问题:20146,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2、小额诉讼程序: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规定之外特别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即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标的额在当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民事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目的是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合理利用司法资源。法院在立案时首先将民事案件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然后再从简易程序中划分出标的额小的案件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法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这个案件并不简单,可以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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