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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4-03-13 15:25:32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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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435日在罗定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启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91件,办结3355件,结案率93.4%,结案标的金额2.97亿元,另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9件,主审法官年人均结案186。依法处理刑事犯罪分子464人,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67%,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80.3%,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06亿元,到位率78.06%。开展排头兵活动5年来 14项核心指标首次全部达标获旗,达标率和优胜率均为100%,在云浮市各基层法院名列第一,在审判执行工作总体质量效率进一步向好的基础上,实现了“四升三降”:

四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7%,同比上升了0.89个百分点;结案均衡度大幅度上升,达86.27,同比上升了12.27执行标的到位率持续上升,达78.06%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上升,达91.34%

“三降”即一审案件发改率稳步下降,为1.72%,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信访投诉率持续下降,仅为0.25%再审申请率持续下降,仅为0.04%

年内,我院获得6项省级以上先进奖项,其中首次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两名法官分别被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两名法官分别被省高院和省妇联评为省级先进个人。我院还被评为云浮市“三打”先进集体、罗定市综治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先进单位、先进党总支等,另有两个集体和两名法官被云浮市表彰或记三等功。

一、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373件,审结340件,同比分别下降21.5%26.9%,依法处理犯罪分子464人(其中属重点打击对象的涉枪案件1010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3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4752人,“两抢一盗”案件69122人,黄赌毒案件5765人,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12人)。一是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判决生效的311名被告人中,给予刑事处罚302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人,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改表现好、无再犯罪危险的未成年被告人等依法适用缓刑二是加强刑事和解工作。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5件,调解撤诉结案的24件,达68.6%。三是建立“合适成年人”出庭工作机制,联系市关工委、妇联等部门为4名未成年被告人安排“代理家长”出庭。年内,刑庭被云浮中院记集体三等功,1刑事法官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民商事审判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120件,同比持平。一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平等地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审结金融纠纷和民间借贷案件782件,标的总额5158.73万元,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52件、权属和侵权纠纷案件549件。妥善审理一批医疗、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合同、侵权责任等群体性民生案件。二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提高调解质量,实现“案结事了”。年内民商事一审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1371,64.67%

行政审判积极化解官民矛盾。积极做好行政协调工作,努力化解官民矛盾,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和解。受理行政案件27件,审结17件,其中原告主动撤诉的3件。另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9件,裁定准予执行78件,不予执行1件。

执行工作实现质的突破。推行执行精细化管理,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清案力度。共受理执行案件889件,结案878件,执结率达98.76%执行到位金额1.06亿元,实际执行率达80.3%,标的到位率78.06%年内我院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实现了从“清理积案先进”到“无积案先进”的转变,多名执行法官分别收到当事人的感谢信或锦旗。

创新信访维稳工作“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确定为党建创新书记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信访维稳工作,依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年处理来信来访40件(次),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一批执行难缠访闹访案件得到了有效的化解在审理被告人刘天荣妨害公务、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一案中,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下,采取强化安保、公开审判、加强释法教育等积极有效措施,成功妥善处置了300多名越战老兵在法院外围聚集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开展“两个年”活动,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

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通过组织全体法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开辟“法官讲坛”栏目、邀请专教授授课和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促进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结合“正风肃纪”行动,加强纪律作风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治理“四风”,向全国模范法官翟树全和本院的全国优秀法官等先进典型学习,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坚守“为民、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通过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放《廉政监督意见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开展审务督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纠不正之风苗头,使干警队伍的司法作风得到了明显改进。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一是积极参与平安罗定建设。积极参与推进法治建设、权益保障、社会管理等工作,解决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实现“维稳形势和治安状况初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的目标。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7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派员参加市综治维稳督导组工作,对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遇到的行政、民事纠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回访考察,有效防止缓刑人员和少年犯重新犯罪。

落实司法便民为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改进、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消除群众参加诉讼活动的障碍。全年预约立案、上门立案112件,办理财产保全案件783000多万元,巡回审判、上门调解50次。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法定条件的38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为29名民事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6.3万元

三、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

完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我院作为全省13个试点法院之一,继续深化完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扩大主审法官范围及其权限,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都有了质的提升年内,我院在全省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先进位”考核和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的14项核心指标首次全部达标, 指标优胜率100%,尤其是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高达99.97%86.27%78.06%,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低至1.72%,创排头兵活动开展五年来最好成绩,标志着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推行精细化审判管理。按照省高院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的要求,依托信息化综合业务系统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促进了均衡结案、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强化审限意识,实行一系列刚性管理措施,确保新收的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办结。

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对全部主审法官进行了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规范庭审行为,推行优秀裁判文书上网和在《罗定审判》上公开,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水平,案件质量提升较快,受到云浮中院的肯定。

四、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形象

抓好党建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公正司法能力。探索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完成基层党组织、工会的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党建“书记项目”,在信访工作处置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五个严禁”,治理“四风”,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司法廉洁。年内,我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市先进党总支。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市委宣传部联合发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将法院文化建设列入全市文化建设规划,重点加强法院干警行为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文化阵地建设。提炼了“厚德、崇法、为民、清廉”为院训,建设“四室一窗口”和文化长廊,发动全体干警办好内部刊物《罗定审判》。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干警进行健康体检,形成浓厚文化氛围和人文关怀弘扬法治精神,增强队伍凝聚力

五、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落实司法“六公开”要求,在主流媒体网站上开展审务公开和司法宣传。加强司法民主和民意沟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执行难和综合审判机制改革情况”以及1-8月全院工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多名,邀请6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或见证执行;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547件,陪审率达78.9%。开展廉洁修身学法普法活动和送法进校园活动,参加活动的党政干部师生等共800多人次。建设好法院内、外网网站,及时更新内容。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各类信息宣传稿件被省高院和光明网、南方日报、云浮日报等各级主流媒体网站采用250多篇(次),其中我院工作改革经验分别被科学社会主义杂志社主编的《坚持科学发展观全力实现中国梦》和求是杂志研究所主编的《中国发展模式研究》等两本国家级杂志刊登推介,充分发挥了司法宣传的隐性司法作用

六、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后勤保障科技含量

年内,建成1个数字法庭,实现了远程视频提审功能;加强安保工作,升级、更新了一批安保设施和警用执法器材;完成了4个人民法庭的统一标识工作,方便群众识别此外,党建、扶贫、计生、档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警大局意识和执行力不够强,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离党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个别案件“执行难”信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三是法官人才流失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院总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改革创新,当好全省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创建平安罗定工作,为我市落实“一个加强和四个坚定不移抓建设”工作部署实现“跨越赶超、后发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继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民事、行政审判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进一步完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多元工作机制。执行工作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巩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长效机制。坚持“诉访分开”,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维护司法生效裁判权威。

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综合审判机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保证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为全省法院创出有益的经验。推进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天平工程”,提高精细化审判管理的水平;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完善公众网上案件信息公开和咨询信访等服务。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人员分类管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

四是强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继续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办好市政府公众网上的法院网站,借助互联网,完善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个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委员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支持,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落实“一个加强和四个坚定不移抓建设”工作部署,建设“平安罗定”和“法治罗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附:本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主线:在201374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会议还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将主要时间、主要精力、主要力量、主要资源都用在执法办案上,努力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这一主要职能。

3、精细化执行管理:2012年初,广东高院提出要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引入精细化现代管理理念,指定25个法院开展试点,重点探索执行公开、执行资源优化配置、执行流程管理、执行款物管理、执行卷宗管理等5个方面工作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阳光执行、精准执行、高效执行、规范执行,全面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和公信力。

4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2013年全省法院开展的“两个年”活动之一。该项活动在公正理念、司法能力、审判管理、内外监督、司法公开、司法宣传、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全省法院当好排头兵综合指标达标率明显提升,全省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整体形象明显提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明显提升。

5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2013年全省法院开展的“两个年”活动之一。该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有关规定,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实施意见(试行)》,采取全面公开、随案监督、通报情况、审务督察、司法巡查、问卷测评等方式,重点纠正脱离群众、庸懒散奢、司法不廉等不良作风。

62013年审判工作主要统计数据:共受理各类案件3591件(其中上年旧存153件),办结各类案件3355件,结收比为97.5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7,结案诉讼标的额为2.97亿元;主审法官年人均结案186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一倍多;办结各类案件总数约占云浮市法院的30%;审结各类案件总数约占云浮市法院的30%14项排头兵核心指标全部达标,且多项指标优于全省法院水平,达标率、优胜率均名列云浮市各基层法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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