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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镜法庭深入田间村头化纠纷
发布时间 : 2013-01-21 00:00:00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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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罗定市法院罗镜法庭的邓瑞雄法官秉承着“基层法庭就是要为最有需要的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化解最小的纠纷”的理念,办理好每一件案件,争取以最和平的方式平息纠纷。为解决边远乡村群众诉累、跑累的问题,他经常一接到案子便带着书记员深入到当事人家中或者田间村头开展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农民群众的纠纷。

2012年罗镜法庭共审理200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  164件,调解撤诉率82% 。同年,邓瑞雄庭长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他获此荣誉确是当之无愧。近日,邓庭长又成功调解了两起离婚案件,激动不已的一案当事人许某通过邮寄的方式给他送来一面锦旗,感谢邓法官为民办事。

便民诉讼到田头

原来,原告许某与被告黄某于2001年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小孩。但婚后几年,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后来原告许某携带着最小的女儿回到娘家居住了几年,双方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直到2012111日才回到罗定,直接向罗镜法庭起诉离婚,起诉后立即坐车回到了车程需10多小时的广西娘家家中。邓瑞雄庭长通知被告黄某应诉时获知他准备外出打工,同时黄某表示放弃其答辩权利并向法庭提交申请。为解当事人之急,116日早上,邓瑞雄庭长不顾天寒地冻,一早便带着书记员驱车来到分界镇罗光村委黄蜂坑,然后走了大半个小时的山路找到被告黄某的家,碰巧黄某外出田间劳作。邓庭长在当地村委干部的帮助下找到黄某,通过交谈了解到黄某也同意离婚,但对三个小孩的携带抚养和抚养费问题双方都有异议,邓庭长于是通过电话联系原告调解,并根据进展情况不厌其烦地转达黄某的意见,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促成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离婚协议。近日,收到调解书的原告许某从广西邮寄了一面题为“人民法院勤政为民”的锦旗到罗镜法庭,以表感谢之意。

化解纠纷在村头

2012321日,分界镇金河村的董某到罗镜法庭起诉离婚,表示与丈夫的感情已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立案当日邓庭长即通知被告张某到法庭领取有关应诉材料,并告知张某下午到法庭调解。下午3时多,庭长接到原告要求法庭到家处理纠纷的哭诉电话后,立即与驻村干部赶到被告家中,看见饭桌上有一瓶开着盖的白酒,而原、被告在房间里争吵。通过拍门,被告才来到客厅,继续凭借着酒意大发雷霆,拍台拍凳,声称要打死妻子。邓庭长知道此刻对醉酒的张某说什么都是无济于事的,他倒了一杯热茶给张某解酒,便与驻村干部向张某的堂兄堂嫂了解情况。通过了解得知被告经常出去赌博,赌输了就回家打妻子,他们已做和事佬无数次了,但被告不听规劝,才造成今日原告要起诉离婚的局面。了解原委后,邓庭长和驻村干部给董某分析了他们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矛盾根源,经情、理、法相结合,逐渐打消董某离婚的念头。待被告酒醒后,邓庭长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宣传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耐心地对其进行思想劝导,使张某明白婚姻以感情为基础,捆绑不成夫妻,希望他能控制情绪,冷静处理双方的纠纷。

经邓庭长耐心细致的双方劝解教育,原告表示只要被告保证今后不打她就给被告一次机会。被告当即写下以后不打原告的保证书,原告也当即撕毁诉状副本,并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当他们离开被告家时,言归于好的夫妻俩送他们到路口上车,被告紧握着邓庭长的手对他表示感谢。此时已是傍晚6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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