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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2011年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2-03-26 00:00:00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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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314在罗定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启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1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18件,办结2956件,结收案比92.09%,结案标的金额15030.73万元,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109件。依法处理刑事犯罪分子344名,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65%,标的金额9229.41万元,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81.16%,执行到位5800.66万元。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了三升四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的突破:

三升即全年结案均衡度持续上升,达59%,同比上升了16个百分点;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持续上升,达75.15%,同比上升了6个百分点;案件实际执行率持续上升,达81.2%,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四降即一审案件上诉率稳步下降,为5.9%,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稳步下降,为2.38%,同比下降了11个百分点,再创新低;信访投诉率大幅下降,仅为0.37%,同比降幅近半;申请再审率大幅下降,仅为0.27%,同比降幅过半。

年内,省高院委托广东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对2011年广东法院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我院整体工作人民群众满意率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成绩突出的调研工作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优胜集体;被市委市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五五普法先进单位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等;1人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调解能手,另有1个集体和2名个人被云浮中院记三等功。

(一)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37件,审结279件,依法处理犯罪分子344人(其中重点打击对象涉枪案件1010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22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4963人,两抢一盗案件69104人,黄赌毒案件6371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判决生效的367名被告人中,给予刑事处罚362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5人,从重判处涉黑抢劫、盗窃团伙,促进了我市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审结少年犯罪案件4145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少年犯16人,依法适用缓刑。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成功调解了18件,占55%

 依法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717件,同比持平。着眼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能动司法,审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共审结此类案件771件,其中金融纠纷案件543件,标的总额2600.64万元。依法保护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462件。依法调处各类权属、侵权纠纷,制裁侵权行为,共审结该类案件484件。在市委领导下建立了全市诉前联调机制,构建调解平台,积极通过调解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商事一审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1116,65%。年内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解121宗纠纷,其中调解达成协议的114宗,办理司法确认10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年内,一个内设机构被云浮中院记集体三等功,两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调解能手

 依法审理好行政案件。审结行政案件15件,另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07件,裁定准予执行107件。通过行政审判,协调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所审理群体性行政案件无一上访,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努力解决执行难突出抓好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努力破解执行难。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89件,结案945件,执行到位金额5800.66万元,实际执行率达81.16%,基本实现了执行案件收结的良性循环。加强执行和解工作,被执行人自动履行469件,当事人和解结案109件,同比上升24.8%

 努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项制度的要求,坚持一手抓信访积案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开展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活动,推行院领导包案下访、院领导和资深法官轮值接访等制度,解决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减少和避免当事人上访。年内处理来信来访117件(次),信访总量持续下降。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推动审判效果进一步延伸。积极参与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派出多名中层干部参加市综治督查指导组,支持华润水泥、中材水泥、云岑高速等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对16名未成年人罪犯判处缓刑,少年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35.56%。并与市有关部门完善未成年人罪犯帮教机制,定期回访考察缓刑人员和少年犯,促进他们改造,有效防止重新犯罪。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举行了6法院开放日活动,共接待300多名香港中学师生参观和旁听庭审活动;法官上法制课6次,接受教育师生共3000多人次;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发送诉讼指南100份。

 加强诉前联调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召开了全市诉前联调工作会议,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作用,通过联调平台将大部分矛盾在诉讼之前引导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解决,驻立案庭和4个人民法庭的诉前联调工作室(站)共调解纠纷121宗,成功调解了“8.22”泗纶煤气罐车爆炸事件损害赔偿系列纠纷25宗。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5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此外,还积极为市委市府做好法律参谋,对高速公路建设征地、盘活闲置国有土地、三旧改造等过程中遇到的行政、民事纠纷提出意见和建议。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制订落实反规避执行的措施,推进查询系统与协助执行单位系统联网,共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积极推进主动执行,共主动执行案件574件,执结540件,到位标的1980.45万元。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大厅服务设施和市公众网上的法院网站服务栏目,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年内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110件,巡回审判、上门调解50次,方便了群众诉讼;办理诉讼保全案件120件,保全财产标的金额2500多万元,确保胜诉债权的实现。

 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共为64件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8.35万元,为29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通过执行救助基金救助了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

(三)创新发展强化管理,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强化法院内部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效率质量。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依托,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均衡地发展。狠抓排头兵竞赛奋力实现年活动,全年16项指标全部达标,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提高。加强信息化应用,实现了案件流程全部在内网上录入、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全国政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促进了办案效率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年内共审结一审案件2011件,执结执行案件945件,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5.15%,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2.38%,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81.16%

 加强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管理制度,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8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64%。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开展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活动6场,邀请40名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参与。同时通过向三级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赠阅《罗定审判》及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增进了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据省高院委托广东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对2011年广东法院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的结果,我院整体工作人民群众满意率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其他指标的满意度和满意率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以党建为着力点,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突出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保发展主线,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排头兵竞赛奋力实现年活动和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促使班子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有了新的提升。年内,有3个集体和5名个人被上级法院记功或表彰。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司法作风建设活动,落实一岗双责,完善一案双卡等监督机制,努力构筑拒腐防变工程,着力提高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和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连续8年保持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发动广大干警参与办好《罗定审判》,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形成廉洁、健康、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

(五)加强后勤保障信息宣传等工作

 年内,我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更新了一批办案用车,添置一批办公设备。加强了安保措施,确保参加诉讼活动的人民群众安全。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了案件流程全部录入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加强调研信息和法制宣传工作,各类信息宣传稿件被上级法院、新华网和南方日报等各级媒体网站采用共235篇,与罗定电视台联合制作《泷江法眼》,我院调研工作、司法警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成绩突出的调研工作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优胜集体。此外,党建、监察、老干、工会、妇女、计划生育、档案、扶贫等各项工作都稳步有效地开展,得到了对口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各位代表,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罗定市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排头兵竞赛活动的个别指标不够理想,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法官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离党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信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四是办案经费及基础建设资金不足、法官人才流失等问题依然突出,审判力量和司法保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我院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各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法院的三项硬要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司法公开,促进法院自身建设,重点落实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六个深化六个提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此,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化能动司法和社会管理,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为我市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促进我市经济调结构、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刑事审判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民事、行政审判要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进一步完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积极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积极参与信访综治维稳工作,探索建立涉诉矛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水平。落实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以被确定为全省综合审判机制试点法院为契机,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加强审判质效评估工作、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和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市委市府支持,推进数字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上立案、信访等在线服务系统;加强基层司法经费保障、人才保障和干警职业保障。

 三是深化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水平。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两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两个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四是深化文化建设,提高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的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文化改革发展,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构建诚信社会。强化司法公开,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公开渠道,把握和利用好新兴媒介,通过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互联网直播庭审、举行公众开放日等方式,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支持,认真贯彻云浮市、罗定市党代会精神,奋力拼搏,为我市实现跨越赶超、科学崛起,建设幸福罗定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附:本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至上20071226,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言简意赅,蕴含着深刻的社会主义法理思想。

2三项重点工作20091218,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政法部门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体现了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紧紧抓住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对政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3三项硬要求2008626,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省法院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提出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增强司法能力是队伍建设的硬任务;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三项硬要求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意思是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实现服判息诉和案结事了,进而达到让人民群众满意法院工作的目的。

4五个严禁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2009年1月8,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的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

5六个深化六个提高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20111222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的2012年人民法院要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即:深化能动司法,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深化社会管理,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深化文化建设,提高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的水平;深化两项活动,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水平;深化司法改革,提高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化监督指导,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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