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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1-06-10 00:00:00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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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1年3月11日在罗定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法院院长   林小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13件,办结3305件,未结108件,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12.3%12.7%53%结案率96.8%,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18。依法处理刑事犯罪分子433名,审结案件标的金额9572.79万元,执行到位金额7486.61万元。收结案数分别占云浮市法院系统案件总数的32.4%32.5%。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了“三升四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的突破:

“三升”即结案率持续上升,高达96.84%,同比上升了2.74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持续上升,达71.43%,同比上升了2.33个百分点,继续在云浮法院系统名列第一;案件实际执行率持续上升,达71.22%同比上升16.52个百分点

“四降”即未结案件数大幅下降,仅108件,同比下降53%为近10年来最少;一审案件上诉率稳步下降,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上诉案件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稳步下降,同比下降了4.73个百分点,再创新低;信访投诉总量持续下降,同比下降18.8%

年内,我院在云浮市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核中总分名列第一;被市委市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邓瑞雄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船步法庭被省高院记予集体二等功,刘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和“全省调解能手”另有2个集体和3名个人分别获上级法院记功或表彰奖励。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确保亚运平安

依法审理好刑事案件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89件,同比下降18.6%,依法处理犯罪分子433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侵财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涉枪案件1212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5175人,“两抢一盗”案件86178人,黄赌毒案件2630人。从重判处了疯狂作案的多个抢劫、盗窃团伙,确保了亚运会前后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判决生效的394名罪犯中,给予刑事处罚391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6人,适用缓刑的119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2件,调解成功的16件,调解撤诉率高达72.7%,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性。年内,刑庭被云浮中院记集体三等功。

依法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984件,同比上升31.2%。着眼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能动司法,审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共审结此类案件1101件,同比上升47.2%,其中金融纠纷案件774件,标的总额4743.2万元。依法保护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476件。依法调处各类权属、侵权纠纷,制裁侵权行为,共审结该类案件403件。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创新调解方法,健全调解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撤诉率;同时注重跟踪落实调解结案后的自动履行,确保“案结事了”。年内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或经调解撤诉结案的1412件,调撤率高达71.43%,超出全省平均水平5.37个百分点,继2009年后再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依法审理好行政案件。审结行政案件14件,另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52件,裁定准予执行152件。通过行政审判,协调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所审理群体性行政案件无一上访,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行政庭被云浮中院推荐到省高院参加“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努力解决“执行难”。突出抓好“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和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努力破解“执行难”。加强对新收案件的执行,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071件,结案1018件,执行到位金额7486.61万元,实际执行率达71.22%,基本实现了执行案件收结的良性循环。加强执行和解工作,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38件,当事人和解结案125件,同比上升34.9%3月,我院为澳峰水泥(罗定)有限公司190名农民工追回了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53.4万元。

努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完善信访案件源头治理机制,做好判前说理和判后释疑工作、初信初访工作、信访案件摸底排查分析工作,推行院领导包案下访、院领导和资深法官轮值接访等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减少和避免当事人上访。年内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8%妥善执结了云浮创宇公司与华天龙制衣厂执行财产纠纷上访案。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推动审判效果进一步延伸。积极参与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派出2名中层干部参加市综治督查指导组工作。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对19名未成年人罪犯判处缓刑,少年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39.58%。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完善未成年人罪犯帮教机制,定期回访考察缓刑人员和少年犯,促进缓刑人员改造,有效防止重新犯罪。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罗定职业技术学院300多名师生参观法院和旁听庭审活动;开展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上法制课6场,接受教育师生共4000多人次;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发送诉讼指南50本,诉讼须知100份。

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作用,将部分矛盾在诉讼之前引导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解决。5个驻立案庭和人民法庭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解纠纷20多宗,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校园人身安全、医院财物安全等问题,及时向市委市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依托市委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进主动执行,主动跟踪生效案件的自动履行情况,征得权利人同意后,直接将案件移送执行局立案执行,无需债权人申请执行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强诉讼引导、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工作,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继续完善立案信访大厅服务设施和市公众网上的法院网站服务栏目。继续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巡回审判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年内办理诉讼保全案件115件,保全财产标的金额2300多万元,确保胜诉债权的实现。

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151件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4.06万元,为23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通过执行救助基金救助了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共7000多元。

(三)创新发展强化管理,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刑事审判程序中增设量刑辩论环节,由控辩双方对量刑问题进行辩论,增强量刑的公开性。

深入开展“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调动审判执行部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较快提高。全年我院在云浮市基层法院中单项达标获旗总数最多,年度综合考评总分第一。

强化审判管理。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一套完善的审判管理体系,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高效、均衡地发展。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实现了案件流程信息全部在内网录入。开展全国政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加强对违法审判责任督查,健全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和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年内审结的2287件案件中,上诉率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了近5个百分点。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抗诉的案件5件,办结4件,其中维持2件,调解结案2件。

加强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民意沟通等机制建设。增选了6名人民陪审员,新聘了12名第四期廉政监督员,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24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23%。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开展“百案调解”活动,邀请35名人大代表参与了7宗案件的调解工作,并成功调解了5宗。此外,还邀请人大代表和素龙街道、村委干部旁听了1宗执行信访案的听证活动。同时向三级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赠阅《罗定审判》刊物和贺年卡,增进了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以党建为着力点,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突出“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保发展”这条主线,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和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促使班子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有了新的提升。年内,有3个集体和5名个人被上级法院记功或表彰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司法作风建设活动,落实“一岗双责”,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构筑拒腐防变工程,着力提高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和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连续7年保持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创办内部刊物《罗定审判》,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形成廉洁、健康、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

(五)加强后勤保障信息宣传等工作

年内, 我院积极争取到中央、省两级财政政法专项经费共530万元。购置了一辆新囚车和一批防暴警械,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措施,确保参加诉讼活动的人民群众安全。购置了59台电脑和11台打印机,实现了信息化“三级联网”。加强调研信息和法制宣传工作各类信息宣传稿件被上级法院和新华网等各级媒体网站200多篇 ,与罗定电视台联合制作《泷江法眼》2期。年内,我院信息工作获得省高院通报表扬,法警大队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一级警队”,陈扬邦被评为“全省司法警察标兵个人”。此外,党建、监察、老干、工会、妇女、计划生育、档案、扶贫等各项工作都稳步有效地开展,得到了对口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各位代表,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罗定市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法官业务素质不高,办案中未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对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后的履行情况跟踪落实不够,推行主动执行力度不够大;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信访问题仍然突出;四是经费不足、法官人才流失等问题依然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我院总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依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稳定和谐、民生需求的水平;开展争当排头兵“奋力实现年”竞赛活动,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建设一支公正廉洁为民的法院队伍,努力实现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省基层法院排头兵的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在化解社会矛盾上下功夫。抓好矛盾化解、案结事了工作。强化调解、判后答疑、涉诉信访和执行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二是切实落实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增加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开展公众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百场解难答疑”、“百场民意测评”等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贯彻《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推动法院工作改革创新。针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薄弱环节,抓好审判管理创新,推动排头兵进程。四是深入开展争当排头兵“奋力实现年”竞赛活动。深入查找差距,寻找突破点,努力在整体工作争当全省基层法院排头兵。五是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继续以落实“五个严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各位代表,2011年是我院整体工作争当全省基层法院排头兵的决胜之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奋力拼搏,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附:本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至上”:20071226,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言简意赅,蕴含着深刻的社会主义法理思想。

2、“三项重点工作”:20091218,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政法部门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体现了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紧紧抓住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对政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3、“三项硬要求”:2008626,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省法院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提出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增强司法能力是队伍建设的硬任务;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三项硬要求”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意思是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实现服判息诉和案件事了,进而达到让人民群众满意法院的工作。

4、“五个严禁”: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20091月8,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的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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