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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2009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0-05-11 15:39:40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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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0311日在罗定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法院院长   林小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9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16件,办结3786件,分别占云浮市法院系统案件总数的36.1%35.5%。收结案数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40.1%52.7%,结案率为94.3%,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26件,比上年上升23。依法处理刑事犯罪分子509名,审结案件标的金额16216.6万元,执行案件到位金额4743.13万元,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均保持良好态势,案件调撤率再创新高,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及审判、执行投诉信访创新低,执行结案数和到位金额大幅提升。年内,我院被省高院定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示范单位”、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府评为“罗定平安工程”和“五化工程”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4个集体和21名个人分别获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记功或表彰奖励。

一、全力履行司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紧密结合本地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罗定平安工程工作重点,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以及贩毒、盗窃等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对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理。年内,共受理刑事案件355件,审结355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6%17.5%;判处犯罪分子509人,占云浮市的33.2%;从重判处了涉黑恶势力的陈龙威团伙和疯狂作案数十宗的谭伟成、“贵州帮”侯连彪等多个抢劫、盗窃团伙,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4人。此外还审结涉枪案件913人、黄赌毒案件2930人,促进了我市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同时,适当增加对非监禁刑的适用,共对151名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判处缓刑二是注重对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为23名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全年无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促成被告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减少矛盾的对抗性。年内附带民事部分通过诉讼调解或撤诉的共15件。我院的工作经验被省高院在《法庭》杂志刊登并向全省推广。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缓刑人员改造,有效防止重新犯罪。

(二)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年内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09件,审结1564件,同比分别上升13.6%13.1%,结案率97.7%,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6144.59万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经济带来的影响,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749件、权属纠纷案件359件,其中破产案件3件。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458件。强化民商事诉讼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挂牌成立了驻我院立案庭和人民法庭的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一体“三调联动”机制,形成基层调解民间纠纷的强大工作合力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委托调解、联动调解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年内,我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564件,其中调解或经调解撤诉结案的1073件,调撤率高达68.9%,与全省法院的5218%相比,高出167百分点。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1名法官被云浮中院推荐参加“全省优秀法官”评选活动

(三)坚持保障与监督并重,稳妥处理行政案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行政案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年内,受理行政案件33件,审结33件,同比上升37.5%结案率100%。另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00件。审理的群体性行政案件无一上访

  (四)加大整治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年内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014件,结案1830件,同比分别上升81.3%140.5%,结案率为90.9%,执行到位金额4743.13万元一是突出抓好“执行治理年”活动,继续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成立了本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配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二是抓好集中清理积案工作。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市清案领导小组领导下和其他部门积极协助下200812月到200910月,我院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了200712月前立案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六类”重点案件共298件,结案标的金额8997.53万元,并对历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5088件积案重新进行财产调查后作出新的处理,其中转为有财产案件执行的263件,执行到位金额528.59万元,集中解决了历年的执行积案。三是努力解决涉执信访突出的问题。妥善执结了523名华天龙制衣厂工人与厂方的劳动争议案,为工人兑现了被拖欠的工资和补偿金818.9万元,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加强执行和解工作。年内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106件,当事人和解结案163件,同比上升了44.2%

二、坚持能动司法,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1、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构建科学的、符合山区基层法院实际的审判管理机制。年内,重点抓好了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法官绩效考核、其他法院工作管理和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5项工作。20096月,我院被省高院选定为全省15个示范法院之一。我们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强化办案效率预警、督办,开展审限检查,建立清案动态监控和归档结案制度,严格结案标准,促进了审判效率提高。全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26件,同比上升23件,全年无超审限、执限案件。

2、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案件审判质量。一是建立法官业绩档案管理制度。以法官年度业绩考核和案件质量评估完成指数为基础,辐射到调研、培训、奖惩等,全方位、多角度建立台账,每年入档,作为法官奖惩、选拔、任用的依据。二是强化庭后监督。由审监庭按20%的比例对一审生效案件和已经执结的执行案件进行抽查,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以及当事人投诉案件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全部进行核查,每季度通报一次核查情况。从而促进了案件审判质量不断提高,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不断减少。年内审结的1954件诉讼案件中,上诉的159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9%,二审维持率同比上升了2.5个百分点。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件、中院指令再审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件,同比下降5件。

3、推行“阳光审判”,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实行涉诉事项明示制度,保障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投诉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对法官司法活动的监督。三是强化庭审监督。院领导随时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对机关各审判庭的庭审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庭审不规范的及时进行纠正。四是加强司法民主。面向社会公开增选了17名人民陪审员,并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年内,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80件,占普通程序诉讼案件的19.5%五是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了300多名职中师生到法院参观和现场体验审判活动

4、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开展“百庭观摩”活动和“百场见证执行”活动。分别邀请30多名人大代表观摩、见证了4宗案件的庭审和执行活动。二是开展“百场走访下基层”活动。89月间由院领导带队,走访了21名省、地、市人大代表。

(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1、继续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实施细则》,在云浮法院系统内率先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大力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巡回审判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年内办理诉讼保全案件180件,保全财产标的金额5000多万元,有效防止恶意转移财产,缓解“执行难”。

2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年内,我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284件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共32.95万元,解决了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对涉及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拖欠工资、追索医疗费等涉及民生的近1000件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在云浮法院系统内率先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多途径筹集到执行救助基金近20万元。现已帮助3名特困申请人解决了一些基本生活问题,有效减少上访和防止矛盾激化。

3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落实院领导接访日接访制度,开展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对重复信访案件,落实包案责任人,逐案攻坚,有效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使重复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年内,我院共处理群众来信54件,接待群众来访79人次,其中院长接访65人次,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34.5%

三、不断深化班子和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1、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法官司法为民观念。2009年,我院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狠抓落实,与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廉政警示教育年”、“审判管理年”、“执行治理年”和“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即“四个年”活动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促使班子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精神面貌有了新的提升,年内共有4个集体和21名个人立功或受表彰。在市委组织的船步抗洪救灾维稳行动和其他重大事件的处置行动中,我院干警冲锋在前,表现出色,作风优良,多次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表扬。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邀请市委领导、专家为全体干警作专题辅导报告,坚持用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法院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和纪律教育月活动。通过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同时以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为重点,完善各项廉政制度、措施,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作风大检查,出台了本院《司法礼仪规范》,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作风,培养干警为民意识。

3、加强班子和专业化建设。继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健全议事制度,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行“一岗双责”,强化领导干部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性教育,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的“五种司法能力”。加强对干警的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组织全体法官参加省法院举办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水平。

四、信息调研和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再创新绩

年内, 我院共争取到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建设资金710多万元和省法院划拨3辆公务用车,同时加快三级法院专网联网建设进程,开通了高清视频电话会议系统。加强调研信息工作,学术论文被评为省级三等奖、优秀奖各1篇;各类信息宣传稿件被《人民法院报》和其他国家级媒体采用11篇,省高院和其他省级媒体采用28篇,地级以下采用143篇 ,与罗定电视台联合制作《泷江法眼》节目2期,强化了法院正面宣传和法制教育的效果。司法警察大队规范化建设效果显著,完成任务好,被云浮中院推荐参加“全省法院优秀警队”评选活动。纪检监察、党建、老干、工会、妇女、计划生育、档案、扶贫等各项工作也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是分不开的,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有待改进,个别法官仍然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未能把握好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法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信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四是经费不足、法官人才流失等问题依然突出,审判力量和司法保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省高院提出的广东法院整体工作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寻求突破年”、“达标竞赛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的工作部署,继续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进一步牢固“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坚持人民性,增强能动性,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整体工作争当全省基层法院排头兵的目标,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改革创新,认真落实“三项硬要求”,重点突破自身科学发展难题,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与形象的全面提升,在争当排头兵进程中取得明显进展。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司法服务大局。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做好司法服务于保民生工作,强化司法服务于保稳定工作。

二、增强“第一责任”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刑事审判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结合本地的社会治安形势,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加大对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盗窃等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罗定平安工程”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有利于2010广州亚运会顺利召开和我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在民商事、行政案件审判中要继续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大力推进“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建设,提高调解水平,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安宁。执行工作要巩固“执行治理年”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建立完善破解“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对确有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争取纳入信访救助基金救助范围,落实帮扶救助资金,推动涉诉信访救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四、发挥综治主体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积极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司法对策,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五、加强审判管理,提高管理效益。落实《人民法院 “三五” 改革纲要》的要求,深入推进审判执行机制改革,破解制约我院科学发展的难题,促进各项工作平衡、协调、高效发展。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争取尽早应用到审判管理。

六、加强队伍建设,塑造良好司法形象。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树立优秀党员、优秀法官等先进典型,提高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继续以落实“五个严禁”为重点,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提高反腐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罗定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建设“文化之乡,名人故里,历史名城,广东西关”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附:本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至上”:20071226,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言简意赅,蕴含着深刻的社会主义法理思想。

2、“三项硬要求”:2008626,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省法院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提出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增强司法能力是队伍建设的硬任务;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三项硬要求”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意思是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实现服判息诉和案件事了,进而达到让人民群众满意法院的工作。

 3、“四个年”活动:即2009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廉政警示教育年”、“审判管理年”、“执行治理年”和“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

4、“五项司法能力”:2008622,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法官司法能力突出表现为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5、“五个严禁”: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20091月8,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的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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