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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8-02-01 17:08:47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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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8111日在罗定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法院院长   刘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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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狠抓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建设粤桂边工业新城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收结案件数创新高。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461件,结案5698件,收结案同比上升12.52%17.75%,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

审判质效持续向好。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结收案比102.6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法官人均结案172.7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裁判文书上网率、信访投诉率等主要指标均持续向好。

司法改革深入推进。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基本完成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专业审判更极致。深化专业审判,法官各有所专、各展所长。按照案由相同、数量较多、法律适用类似等类型案件,分别设置了交通事故审判单元和商品房类案件审判单元,以专业化审判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实体、程序上的公正。

基层建设持续改善。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基本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和档案数字化建设,建成了“四专两室”,升级了法庭信息化建设。

队伍建设全面发展。获云浮基层法院2016年度考核第一和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罗定市委组织部评为罗定市基层党建示范点;政工科被省法院评为工作成绩突出的政工部门,立案庭和1名法官分别被云浮中院记三等功,2名党员获云浮市法院党建先进个人,2个集体和 1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我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护航辖区发展,助建平安和谐罗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40件,办结325件,判处犯罪分子401人,同比分别下降16.2%16.7%20.1%。依法严惩抢劫、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分子共151人。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票据诈骗、涉食品药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分子11人。依法保障人权,97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3676件,审结3245件,同比分别上升2.9%10%。结案标的总额7.7 亿元,发出人身保护令1份。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31件。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结家事案件723件,权属侵权纠纷案643件,依法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879件,其中借款合同576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995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稳定。

    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积极落实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制度,云浮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由云城区法院管辖。年内没有新收的行政案件,只有5件旧存,已全部结清。另审查行政非诉、执行异议等案件152件,审结143件。

  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在二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开展“攻坚2017”、执行案款清理、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案件清理等专项执行活动。受理执行案件2288件,结案1980件,同比分别上升36.3%39.4%;执结标的1.3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51.82%。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6名被执行人予以拘留,将1207名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予以曝光,促其履行义务,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担当司法改革新使命,立足创新发展开拓进取。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2017年院庭长共承办案件2129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37.4%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选任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35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出台审判绩效考核办法,将绩效考核作为法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司法为民,提供方便快捷诉讼服务

升级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全面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按照立案、服务、信访、调解四项主要职能设置功能分区,配齐便民自助服务设施,让群众享受“一站式”的诉讼服务。设立“法律志愿者工作室”、“全国模范法官邓瑞雄工作室”、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诉讼服务智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个便民利民载体。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符合法定条件的32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5万元,为1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共为9件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8万元。

强化法治宣传。全面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向《云浮日报》的“以案说法”栏目投稿8,报送的新闻宣传稿件被主流媒体采用30多篇(次)。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通讯》杂志和省法院《信息》杂志先后刊登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纪实文章。适应互联网时代新形势,打造微信微博、头条号等多个平台组成的新媒体宣传矩阵;开展法官送法下乡、上法制课、公众开放日等普法宣传活动

    依法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将诉访分离原则落到实处,落实领导接访、包案等制度,引入律师志愿者接访,共为13名信访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及涉诉信访疏导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案结事了。全年登记来信来访54人,信访投诉率0.65%,信访总量保持在较低水平,没有缠访、闹访现象。

四、立足信息化建设,以建设“智慧法院”为目标,推进法院审判体系现代化

加大信息化硬件投入。开通了云浮法院首个手机APP“智慧法院”,配置自助查询触摸屏和诉讼自助服务一体机。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推进诉讼档案数字化建设,完成了对建院以来的诉讼档案、文件档案扫描、电子化录入处理工作;积极开展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工作,电子文书送达3913件,占72.29 %建成数字法庭15个,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执行信息化建设日益增强,在淘宝网拍卖成交金额1.09亿元。借力综合业务系统,狠抓案件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实时跟踪分析、审限监控、案件催办。

借力信息化平台,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367份,占生效裁判文书的95.13%;充分利用本院互联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和宣传专栏,发布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工作动态等。

五、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强队伍抓廉政树新风

以党建带队建,确保公正廉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工作。精心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工作,建成党建形象园,设立“邓瑞雄共产党员先锋岗”,建设智慧党建平台,实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年内,市直政法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在我院举行,罗定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播放了我院党建工作专题片。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纪律教育月、“以案治本”、“为官不为”等专项活动,提升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安排法官赴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大学等高校学习80多人次;加强审判理论研究,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多篇论文在云浮市法院学术讨论会和云浮人大征文中获奖开展职工运动会、书法摄影、瑜伽、球类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凝聚队伍力量、活跃工作氛围。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多名,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720件,陪审率84.4%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罗定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案矛盾突出,辅助人员不足,不能足额组建审判团队。二是由于办案任务繁重责任压力大,导致个别干警思想不稳定;三是个别案件执行难信访问题仍然存在。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和市委“融入珠三角、沟通大西南,建设粤桂边工业新城”的发展定位,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参与平安、法治罗定建设,全力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刑事审判继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继续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严厉打击拒执罪,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信用惩戒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拓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的贯彻执行,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不断强化员额法官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让信息科学技术更深度融合司法运行新机制。

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全过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罗定法院将进一步振奋精神,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建设粤桂边工业新城作出新贡献!

 

 

 

 

 

 

 

附:本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警察“四专两室”:指在刑事案件审判活动中使用的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刑事被告人专用通道、刑事被告人专用座椅、刑事被告人羁押室和警用装备室。

2、“智慧法院”:建设智慧法院,即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201633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出席“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上线活动时强调,要坚持需求导向,顺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律数据智能化开发与应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继续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任务要求,实现“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目标,服务法官办案、服务人民群众,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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