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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8-02-01 17:05:11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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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7426日在罗定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法院院长   刘钦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6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的支持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以更高标准履行审判职能,以更大决心深化司法改革,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管理,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38件,结案4841件,同比分别上升17.3%12.9%,标的总金额16.22亿元,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达230件,我院以云浮法院系统六分之一的在编干警人数,创造性地办理了云浮市将近三分之一的案件。同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年共获得8项国家级荣誉、8项省级荣誉、6项地级荣誉和18项县级荣誉。其中罗镜法庭庭长邓瑞雄被评为云浮首名“全国模范法官”,1个集体和5名干警被云浮中院记三等功或获云浮市人大表彰,另有2个集体和 13名干警被评为我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06 531人,审结390502人。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涉枪案件77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 3439人,“两抢一盗”案件62102人。着力加强对毒品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涉“黄赌毒”案件141172人,并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公开对一批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进一步打击和威慑犯罪分子。依法高质高效审结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和重大案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14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7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全力确保“案结事了”。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71件,审结2951件,结案标的总额15.28亿元。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案件1098件。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50起。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家庭和睦,妥善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88件,权属侵权纠纷案件634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法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729件,其中借款合同890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512件。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着力推动依法治市。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6件,审结32件,另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2件,切实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支持作用,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使权力;积极加强协调沟通,努力化解行政纠纷,所办理行政案件无一引发群体性上访。

    全面加大执行力度,不断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执行案件1675件,结案1416件,执结标的9416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60.4%。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组织开展了“夏季执行大会战”、“清理积案和清理执行暂存款”等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27件,专项清理执行暂存款项355万元。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多渠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义务,依法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13人,该案被评为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加快执行财产的处置和变现,探索司法网拍,成功拍卖11次,成交总金额1685万元。

    创新平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平安罗定”创建,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并与多个部门信息共享,通过信用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5件,得到了重视和采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依法处理来信来访案件31件,信访投诉率0.51%,信访总量保持在较低水平,未出现缠访、闹访现象。

二、勇于改革创新,彰显司法公正公信

    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44名法官积极参加了全省统一举行的法官入额遴选,经八项严格的遴选程序后,最终32名法官顺利入额。同时,入额法官定级、工资套改及财物省统管等各项配套改革也已顺利完成。

以信息化为依托,强化审判管理。大力强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建成本院独立司法公开网站、开通庭审直播功能,14个高清数字化法庭(含4个人民法庭)投入使用。强化审判管理,面对案件数量上升势头不减(仅第四季度就收案近2000件),存案居高不下的情况,我院采取六项措施在年底3个月清理案件1800余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15项审判执行指标优于省法院指标监控参考值,其中结收案比为93.6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78%,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89.69%,尤其是法律文书电子送达走在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全年电子送达文书案件2193件,占42.85%

三、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丰富便民利民举措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打造全省品牌标杆。推进诉讼服务“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社会化”建设,着力打造诉讼服务领域标杆。增强诉讼服务人员配置,完善立案信访大厅“一站式”便捷服务机制,增设了自助诉讼服务一体机、电脑、复印机、便民药箱等一系列便民服务软、硬件设施。联系农业银行和邮政速递公司,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讼费缴纳和快递收件窗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经过长期努力,我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场观摩法院,省法院副院长聂式恢等上级领导前来检查指导工作时,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我院相关工作经验文章分别被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通讯》杂志和省高院《法庭》杂志刊登。

落实各项便民举措,回应群众关切。畅通立案渠道,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断推进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着力改善工作流程,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济力度,共为48名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1万元,为40名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推进巡回办案,上门调解61次,办理财产保全案件90件,保全总额9000多万元。

强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2293份。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01人。推进司法警察“四专两室”建设,不断强化安全保卫工作。建成了新互联网站和云浮法院系统首个手机APP“罗定U律师”,打造“掌上法院”,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四、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纪律教育,确保公正廉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党建制度,强化党建工作。年内,法院党总支被评为罗定市先进党总支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公正廉洁司法水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加强文化建设,打造文化品牌。重点推进院机关和4个派出法庭的文化硬件建设,完成了院机关庭院的灯光、广场和绿化地的升级改造修缮,建成了健身、文化小径,泗纶法庭竹文化园和船步法庭生态文化园均在抓紧建设中。关注干警身心健康,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

加强司法宣传,自觉接受监督。信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高院通报表扬。司法宣传卓有成效,制作了全国模范法官邓瑞雄宣传片、法院工作纪实画册等一系列作品,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做好代表委员建议和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去年共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名,陪审员参审案件762件,陪审率达61.1%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罗定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我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空编较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二是由于办案任务繁重压力大,个别干警思想不稳定;三是个别案件执行难引发信访问题仍然存在。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和罗定市第十三届党代会提出的“融入珠三角、沟通大西南,建设粤桂边工业新城”的战略部署,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罗定和综治工作,全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妥善审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执行年”活动,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的新格局,全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二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补齐工作短板。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力争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继续抓好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示范人民法庭和信息化建设,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是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建设“智慧法院”。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依托罗定法院手机APP“掌上法院”等,不断推动转型升级,努力建设“智慧法院”。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罗定法院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倍加努力、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贡献!

 

 

 

 

   附:本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警察“四专两室”:指在刑事案件审判活动中使用的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刑事被告人专用通道、刑事被告人专用座椅、刑事被告人羁押室和警用装备室。

2、“智慧法院”:建设智慧法院,即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201633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出席“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上线活动时强调,要坚持需求导向,顺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律数据智能化开发与应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继续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任务要求,实现“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目标,服务法官办案、服务人民群众,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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