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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瑞雄: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发布时间 : 2014-04-11 10:41:38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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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41日),省政府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46名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9个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会上,朱小丹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荣获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以及我省荣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的同志和单位表示祝贺和敬意。指出,此次受表彰的同志大部分来自基层一线,他们牢记宗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是全省49万多公务员学习的楷模。号召全省广大公务员以受表彰的公务员为榜样,时刻牢记为民宗旨,积极投身改革,做勇于担当的排头兵;始终秉持宗旨,做一心为民的公仆;注重知行统一,做学以致用的模范;践行法治原则,做依法行政的榜样;坚持廉政实干,做俭朴清廉的表率,携手拼搏、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奋发进取,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罗定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罗镜法庭庭长邓瑞雄获授本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据悉,云浮市此次仅有1名公务员获此殊荣。

会前,朱小丹、李玉妹、庹震等省领导还与邓瑞雄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合影。

        

邓瑞雄,男,汉族,19672月出生,广东省罗定市人,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罗定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罗镜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他政治立场坚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1995年考入罗定法院工作至今已经整整20个年头,邓瑞雄从一名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一直服从组织安排,扎根基层,在远离市区的罗镜法庭以庭为家,默默奉献。自2000年担任法官以来,他办结各类案件1900多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因工作失误引起矛盾激化,无一因处理不当当事人缠诉或上访。他以大局为重,以群众利益为重,创先争优,成绩不凡。办案中,为实现案结事了和减轻当事人诉累,他不断总结提炼好的调解方法,创新调解模式,近四年来,每年都有80%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或撤诉结案,而且大部分的邻里、家庭纠纷案件都在庭前就得到化解,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由于工作成绩卓著,邓瑞雄曾先后被评为“罗定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罗定市“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法庭开展“三项承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国优秀法官”等,记“个人三等功”和“个人二等功”各1次。2011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罗定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和中国共产党云浮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他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因为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面对着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他特别注重自律自省,洁身自好。始终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权利观和政绩观,与法庭干警相互监督,多次严正拒绝他人的吃请送礼行为,保持着人民法官清正廉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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